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引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纲领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指导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我们要认真领会这一论述的深刻内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切实担当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作为我们党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将其作为战略思想来学习,作为政治信仰来坚守,作为行为准则来把握,作为党性来衡量。当前,改革日益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复杂性、艰巨性更大,更加需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要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战略的高度,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时代背景、实践基础、历史地位、指导意义和内涵特征的认识,不断增进对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来谋划发展大计,指导工作实践,检验工作成效。
以科学发展观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的过程,就是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改进领导方法、提高执政能力的过程。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研究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执政举措符合客观规律、符合人民的愿望;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激励和督促广大干部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创造扎扎实实的政绩;要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取得新进展,打开新局面。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发展全局。坚持科学发展观最终要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上,将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转化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做到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事情就全力以赴地去做、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事情就毫不迟疑地去改。将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转化为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指导思想和实践要求,真正使这一根本指导方针在具体工作中落地,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开花结果。
(执笔人:赵明仁、郭丹、刘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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