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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新时期信访工作机制
□自治区信访局副厅级督查专员 王丽霞
2013年01月17日15:07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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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这为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

完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当前,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攻坚期,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推进,不仅出现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格局多样化、社会生活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形式多样化,而且人们的心理状态、维权意识、利益诉求、价值取向、承受能力、欣赏水平也发生很大变化。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必须更多更准确地把握群众思想动态,了解群众利益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领导干部接待和走访群众,面对面与群众交流,有利于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有利于及时改进和完善政策,更好地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产生。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既要热情接待、直面矛盾、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又要理顺情绪、解决问题、及时就地化解矛盾。

进一步坚持联系群众制度。党代表要经常深入基层群众“接地气”,特别是深入地处偏远、经济落后、信息闭塞、矛盾突出、问题较多的地方,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人大代表要通过协商对话形式,形成社会公共利益,并把这种公共利益转化成法律法规来保障群众的利益表达;政协委员可汇集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相应提案、意见和建议,使社会利益不同程度地得到表达和实现;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给群众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引导、鼓励和支持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献计献策,对人民建议认真研究,重要意见和建议调研论证,合理的充分肯定和采纳,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群众的满意度。

进一步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通过开通群众来信“绿色邮政”“网上信访”“专线电话”“手机短信”“政务微博”,推行“信访代办”“民情直通车”“说事日”“巴扎日”等,搭建“信、访、 电”多位一体的沟通平台,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快捷反映诉求、表达意愿、查询办理情况;加强综合协调,整合职能部门力量,完善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功能, “一站式服务、实行 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推动畅通有序、务实高效信访工作新秩序的形成。

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关键在事前排查预防、事中妥善化解、事后跟踪督办,把化解矛盾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坚持经常性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日常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可能引发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倾向,防止矛盾聚合升级。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严格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应多措并举化解矛盾,采取调解的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咨询、教育、协商、疏导、听证、救助等办法,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并动员和组织相关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专业人员、法律援助机构、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真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处理在始发阶段。

(责编:张湘忆、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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