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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廉洁政治建设的七大举措
坚持依法治国。坚持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平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让广大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领导干部要自觉提高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坚持思想教育。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制教育和党员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打击腐败,彰显法制权威。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推进廉政文化产品创作生产。
坚持依法严惩。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开通举报网站和统一的12309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等。要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
坚持预防为主。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切实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合力。紧紧围绕影响发展稳定大局、容易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重点行业领域,抓住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积极开展犯罪分析,研究制定防范对策,推动行业内控机制完善,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面向社会开展查询服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效遏制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发生。综合运用实证分析和量化研究等方法,对职务犯罪总体形势、规律特点、演变趋势等进行深度分析,提出预警和预防对策建议,形成年度综合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坚持制度建设。要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推行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要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群众利益表达机制,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做到听民声、解民困、舒民怀。要打造“两法”衔接平台,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机制、联席会议机制、重大案件情况通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做到行政执法案件与刑事司法案件的无缝对接。
坚持公平正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要严把证据关,牢固树立证据意识,重调查研究,重证据,不轻信口供。要客观全面收集、审查证据,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价值追求,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通过程序公正实现实体公正。现代法治的基本价值追求应当是公正与效率的均衡。检察机关在执法实践中既要追求公平,又要兼顾效率,努力实现二者的最佳结合,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大化。要深化检务公开,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执法过程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防止执法中的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执法不公的疑虑,促进和彰显执法公正。
坚持党的领导。要加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学习教育,提高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意识,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本色。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贯彻党章要求、维护党章权威。要加强对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学习,通过实实在在的举措,以党风带动政风、民风改变。要认真学习、深刻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以党的建设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要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要以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方向,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依法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探索建立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社会满意度测评制度。着力强化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作者: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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