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记者 徐 隽
2013年01月09日08:1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新年第一天,修改后的两大诉讼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在人权保障、司法改革领域取得的重要进展。两部法律在各地的执行情况如何?政法机关有哪些新的变化?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走进了山东巨野和四川成都政法机关——
山东巨野:
第一时间满足嫌疑人的法律援助申请
1月1日下午4时许,山东省巨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在一网吧内将一名涉嫌入室盗窃电动车的犯罪嫌疑人吕某抓获。
承办案件的郭警官说:“新刑诉法实施后,讯问、取证、采取强制措施等环节与以往有很大不同。第一次审讯吕某时,我们就必须告诉他,他可以聘请律师或指定法定代理人为其提供咨询、申诉,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吕某因为没钱请律师,按程序申请了法律援助。“没有想到的是,公安局和司法局这么快就办好了手续。”
在巨野县公安局,局长李昌柱对记者说:“新刑诉法对我们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指导性更强了,比如取保候审,什么情况适用,什么情况不能适用,新刑诉法规定得更为详细,可操作性更强。对公安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不满意或认为不恰当的,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近亲属、代理人有权变更强制措施,截至目前,我们已经收到了9条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根据实际情况,我们一一进行了研究,根据新刑诉法规定,3天之内会把结论反馈给申请人。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新刑诉法相较旧刑诉法更注重对人权的保障。”
从1月1日开始,证人去公安机关提供证言、证物,公安机关为其报销来回交通费和住宿费,并安排就餐,费用统一计入办案经费。巨野县公安局专门出台了制度,详细规定证人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报销的管理办法,大大提高了证人作证的积极性。
在巨野县政法委书记肖继民看来,公安民警要主动适应新刑诉法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在执法实践中既要注重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重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记者了解到,为保障新刑诉法的顺利实施,巨野县公安局从局机关到派出所,每个执法办案部门都设立了高标准的办案区,内设信息采集、候问、讯问、询问、案情会商等功能室,其中讯问、询问两室全部实现了同步录音录像,全程记录民警审讯、询问过程,严禁刑讯逼供、非法取证问题的发生。
巨野县公安局还建立了互联互通的网上执法办案平台,从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逮捕到移诉,全部网上办理,公开透明;购置先进技术设备,提高各种证据的发现率、提取率和固定率,提高运用微量物证证实犯罪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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