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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观察:看新诉讼法带来哪些新变化

人民网记者  徐  隽

2013年01月09日08:1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四川成都:

提交诉状、移交调解用时不到30分钟

1月4日是元旦放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这天下午,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物业管理服务纠纷案,这是当地法院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受理的第一起小额诉讼案。

武侯区法院立案一庭法官刘丽向记者介绍了该案的具体情况:2011年9月,原告某物业管理公司与武侯区一小区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王某作为小区业主,未支付相关费用。物业公司起诉要求判决王某支付物业管理费、代缴的水电费、违约金等共计9229元。

“法院经初步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在上年度四川省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符合民诉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关于小额诉讼一审终审的相关规定,我们决定按小额诉讼案件受理。”刘丽说。

提到小额诉讼,原告代理人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军民表示:“新民诉法规定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可以提高效率,减少诉累,节约司法成本,快速解决纠纷,实现双赢效果。”

在立案大厅,法官递给姚军民一份《诉前立案调解解决纠纷征求意见表》,就是否先行调解征求原告意见。

“根据新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刘丽说,原告同意调解,下一步,法院将把此案移交立案庭专门的调解法官组织调解。

记者在现场看到,从原告递交起诉状,到法院受理案件移交调解,用时不到30分钟。

平稳有序的工作,得益于成都市法院系统为贯彻执行新民诉法所做的前期准备工作。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牛敏说:“此次民诉法修改涉及条文多、范围广,既有对原有规定的补充、修改,也增加了许多新的诉讼制度和程序,对当前法院民事审判及执行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很多,改变很大。” 为确保法院正确、规范地贯彻执行新民诉法,去年10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组织专题研讨会,对新民诉法实施过程的问题、困难进行分析研判,尤其是对立案、审判监督、执行等重大事项提出具体解决、应对方案。

新民诉法实施,还将给法院带来哪些变化,甚至是挑战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曾耀林这样回答:“由于拓宽了群众维权渠道,新民诉法施行后,案件量可能还会持续上升;二审案件原则上开庭审理,在传票送达、开庭等程序方面将增大工作量,法院法庭硬件条件面临挑战;由于修改、新增内容较多,法官的业务素质急需提高。但是,我们有信心迎接挑战,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一起案子。”

4天的采访,记者见到的是人权保障更全面更充分,政法机关执法更规范更高效。两部备受关注的诉讼法落地有声,得到了有条不紊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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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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