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记者 付 文
2013年01月07日08:0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日前,一则“有关部门研究推动将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的新闻引来社会关注。
去年7月27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底公布的《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也提出,“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制度,实行交通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银行信贷信用考评、单位评优、职业驾驶人准入等挂钩制度。”
当前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已与个人信用、职业、保险挂钩?还有哪些工作需要完善?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和市民。
现状——
交通违法可影响保费、就业
据武汉市交管局相关人士介绍,交通违法按不同方法能分成很多类,但根据情节轻重,大体上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一般性交通违法,比如违章停车、不系安全带等;另一类是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严重性交通违法,比如醉酒驾驶、超速、恶意超车等。
那么,当前存在哪些交通违法行为与个人信用、职业准入、保险挂钩的情况呢?
据武汉市中国人寿营销服务部工作人员李波介绍,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和没有违法行为的,保险公司应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费。反之,保险公司将逐渐提高费率,直到最高标准。“这实质上是一种挂钩行为,但也并不是所有的交通违章都会影响第二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保费。”
交通违法行为还可能影响个人的职业准入。一位专家表示,“当前一般性交通违法不会对个人职业造成太大影响,但是,如果发生醉酒驾驶等严重性交通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会追究刑事责任。以后他就无法参军,无法担任公务员。”据了解,国内很多职业都不接受有刑事违法记录的人。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也提出,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要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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