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理论 >>
龚群:三层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其内在关系
龚群
2013年01月05日08:37   来源:光明日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一层次主要是个人层面的核心价值观,它从个人的政治道德、职业道德以及个人的德性品格这样几个方面,强调了作为一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民,应当具有的核心道德价值。

  爱国,作为个人的道德要求和核心价值观,它是几千年来的中华传统爱国主义、近代以来的爱国志士、中国共产党人的爱国壮举和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的爱国要求的集中概括。

  敬业,是职业道德的核心要求,是事业心和责任心的强有力的体现。敬业体现了千百年来劳动人民的勤劳勇敢,爱岗敬业的传统美德,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人民事业高度负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集粹。

  诚信和友善,在诸多中华美德对个人品德的要求中,居于核心地位,是中华民族优秀道德传承下来的诸多美德中的最重要的道德要求和核心价值。对于诚信,孔子曾经强调,民无信不立,只有诚实,才可在与人交往之中得到他人的信任。友善,也就是待人善良,善良或友善的道德价值,是其他一切道德价值之本,它是个人道德的本源,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集中体现。当每个公民有了诚信与善良的品格,也就不会在市场中为了个人的私利来进行欺诈,他就不会忍心在乳制品中掺杂对儿童的生命有毒害的物质。如果亿万中国公民都有着诚信与友善的品格,中华民族作为讲道德讲诚信的文明礼仪之邦的信善就会重新在新的世纪屹立于世界的东方。中华古老的文明就会重新绽放出它的灿烂光辉。在这个意义上,个人的诚信与友善是与我们国家民族的伟大复兴,与市场经济与社会的良性发展和运行内在关联的。

(责编:万鹏、赵晶)

相关专题
· 十八大报告解读专题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
48小时排行榜 48小时评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