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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目标定位释放区域活力
2012年8月31日,《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出台,中部地区定位于“三基地、一枢纽”,即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此外,国务院还相继批复了关于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和关于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
新规划的出台,使区域发展再获新动力。促进中部崛起的新文件明确将太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原经济区、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六大区域,发展成为带动中部地区崛起的核心地带和全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极,使这些地区发展目标及定位更加明确和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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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资金力挺海洋经济提速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正式批复山东、浙江、福建、广东4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实施方案,并安排2012年度中央财政资金10多亿元,支持4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实施方案中的成果转化类和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类等重点项目。国务院还相继批复了上海、广东、海南、广西、福建、山东、浙江、江苏、辽宁等地的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
2012年无疑是海洋经济得到高度重视和巨大发展的一年,高度依赖海洋的开放型经济形态将长期存在并不断深化。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海洋强国”,海洋经济迎来了发展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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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实施细则激发民资活力
2010年5月,《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出台。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新36条”实施细则共42条在2012年上半年全部出齐。各地在贯彻落实“新36条”实施细则的同时,也纷纷出台有针对性的鼓励措施,着力营造有利于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同时在交通、能源、城建、社会事业等领域推出一大批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建设运营的具体项目,民间投资规模稳步扩大。
这一系列实施细则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为创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提供了翔实具体、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和行动准则,对于打破行业垄断、激发民间资本的创业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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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试验区域金融综改揭幕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开展金融综合改革。7月,国务院批准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实验区总体方案。12月,《福建省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获得国家批准。温州、珠三角、泉州金融改革试验区的设立,拉开了中国金融综合改革的序幕。
温州金改旨在探索民间融资“阳光化”,珠三角金改旨在探索金融国际化道路,泉州的金改则旨在扶持实体经济。尽管各地金改的着力点不同,但都从破解民间资金“投资难”和中小企业“融资难”并存的困境出发,通过地方金融创新发展,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使民间资本有效转化为产业资本,成为经济增长的持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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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相继出台市场前景可期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一些重点经济领域五年规划相继出台,如《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等。
每次五年规划的发布都会引得股市一阵“躁动”,人们从中看到行业的发展方向和市场前景。未来经济增长将主要由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带动,《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是我国制定的第一部服务业发展规划,而《“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则勾勒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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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改革推进简政放权
2012年8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314项,重点对投资领域、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特别是涉及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发展、民间投资等方面的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并批准广东省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11月9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指出,从2013年1月1日起,又有5件行政法规废止、5件行政法规修改了部分条款。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是要把政府不该管的交给企业、社会和市场,继续简政放权,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上下级政府的关系,增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随着改革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望在2013年实现更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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