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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邹东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任重而道远
——纪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十周年
2012年12月05日15:17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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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小康中国与幸福中国

幸福是个玄奥、耀眼、诱人的字眼,古往今来,五洲四海,上智下愚,富贵草民,无不将其作为追求的最高境界。一个小康而又和谐的社会,应该是幸福的社会。如果幸福是一枚硬币,小康与和谐则是这枚硬币的两面。英国十七世纪思想家欧文说:“人类的一切努力的目的在于获得幸福。”幸福是我们的、是中国人民的、更是全人类的共同语言和梦寐以求的极致目标。

从中国共产党延安时代的解放区,到解放后全中国大地,被唱的最红最火最激动人心的歌是《东方红》。《东方红》歌词有三段一十二句,其中最核心最重要的一句是“他为人民谋幸福”。因为“他为人民谋幸福”,人民才热爱他、拥护他、歌唱他。这个“他”,既是指毛泽东,也应该是指以毛泽东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这首歌是感谢、歌颂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的,更是中国人民对对毛泽东、共产党人的无限期望和重托。

什么是幸福?幸福是人对生活和境遇的主观心理感受。这又分两个层面:一是个人对生活和境遇的主观心理感受;二是个人或群体对社会状况的主观心理感受。由于个人的家庭状况和社会背景、生活、阅历、境遇、文化、观念、信仰的不同,所以,个人或群体对社会状况的主观感受和主观评价会有较大的差异。不同阶层、特别是不同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人,对幸福的理解恐怕大相径庭。因此,一百个人对幸福的感受和解释肯定会大于一百。

人的幸福感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这种幸福感的相对性主要是“欲望”和“满足”的比较。即公式Ⅰ:幸福=满足/欲望。这个公式表明,幸福的感受与满足成正比,而与欲望成反比。这是测量“幸福”的基本公式。以下是五个扩展公式:

一是“现在”与“过去”的比较。即公式Ⅱ:幸福=现在的收益(境遇)/过去的收益(境遇)。这个公式表明,假定在做同样的工作情况下,如果现在的收益(境遇)递增,幸福感则上升;如果现在的收益(境遇)不变甚至递减,幸福感则下降。

这里的“收益(境遇)”,可以是工薪、住房、健康、教育、环境、成就、升迁、情感、闲暇时间、社会评价等多种。这表明,即便是直接评价影响个人“幸福”的要素,也是多样化的,而且社会经济越是发展,其影响要素就越多。

二是“自己”与“他人”的比较。即公式Ⅲ:幸福=他人的收益(境遇)/自己的收益(境遇)。公式Ⅲ表明,假定“自己”与“他人”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一样,或者他人还不如自己,那么,如果“他人”的收益(境遇)大于“自己”,幸福感则下降。

把公式Ⅰ和公式Ⅱ结合起来看:人的幸福感与满足成正比,与攀比成反比。故自古有名言曰:知足常乐,欲壑难填。

将“自己”与“他人”的比较说幸福,说明幸福具有极大的社会性,也表明人民对社会公平与公正有着特别的诉求。

三是自然环境的状况。如果人生活在优美的自然环境中,幸福感必然上升;如果人生活在不优美、特别是污染的环境中,幸福感必然下降。

四是社会环境的状况。如果人生活在和谐的社会环境中,如人际友好,团结互助,没有犯罪,安全,幸福感必然上升;如果人生活在不和谐甚至动乱的社会环境中,如人际冷漠,犯罪率高,不安全,幸福感必然下降。

五是政治环境的状况。如果人生活在官员廉洁、爱民和勤政的环境中,幸福感必然上升;如果人生活在不断爆出贪官污吏腐败丑闻的环境中,幸福感必然下降。

这表明,影响“幸福”的要素是多方面、多样化的。因此,衡量幸福的公式则可以进一步扩展:H=f(a、b、c、d、e……n)

芸芸众生中,社会人的多元化的幸福要素是不尽的,笔者认为从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上主要应当考察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物质享受方面的满足,这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二是个人、家庭和亲友情感方面的亲情、友情和爱情,这是人们心理上的港湾;三是人对自然、社会和政治环境的需求,即自然环境的清洁优美,社会的和谐,政治的廉勤、公正、爱民等,这是人对外部环境的要求;四是人的信仰、人生自我价值追求的实现及其感受,如革命家、政治家、思想家、企业家、艺术家、科学家、慈善家、宗教信仰者事业成功及其社会评价的心理感受,这是人的理想抱负的持久追求。前三项包括社会的所有成员,而第四项只是社会上的部分成员,但对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

以上四个方面的幸福追求及其感受,第一项“物质方面的感受”是永恒的,又是递减的,但却是最基本、最永恒和最可持续的。正如马克思曾经说过的,人类只有解决了吃穿住用等基本的物质生活资料,才能进行其他社会活动。

当中国的改革开放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时,国际上有关组织和专家则从“幸福”的视角来调研中国的发展状况。全球知名研究咨询公司盖洛普从1994年起开始在中国进行全国性的消费者调查,到2004年的调研数据表明,按100分为满分,1994年的“幸福指数”为69分;1997年最高,达到71分;十年后2004年的指数却降到了67分。盖洛普的调研报告给出了一个结果:根据数据说明,中国消费者的总体满意度(相当于“幸福指数”)在过去十年内呈先升后降的趋势。此后,越来越多的国内和国际机构纷纷调研和测评中国的幸福指数。

应该承认,盖洛普报告关于“中国幸福指数先升后降”的结论基本上反映了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前面所述“造成社会不和谐”原因,实际上也就是“中国幸福指数先升后降”的原因。

近些年来,全国不少地方掀起了设计幸福指数、打造“幸福城市”热,评出了十大幸福城市:杭州、珠海、长春、青岛、成都、桂林、大连、昆明、长沙、天津。还有更多的城市如广州、深圳、武汉……建成了幸福城市,“幸福”的接力棒传遍全国,真是掉进了幸福城市的漩涡。

而下列近两年国内外关于《中国30个省会城市生活质量调查报告》和“全球幸福指数”的数据,则与上述“幸福城市”大相径庭。

2011年6月1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与首都经贸大学联合对全国30个省会城市(拉萨除外)进行了一项没有幸福名义的幸福调查,其指标设计是:城市居民对于生活质量主观满意,得分值50分为“一般”,“满意”是75分。调查结果为:30个省会城市生活质量主观指数平均值为49.71,排名最高的海口得分仅仅为55.08,都不及格。发布的《中国30个省会城市生活质量调查报告》中说:30个省会城市(拉萨除外)没有一个城市的居民对生活质量感到满意。

2012年4月27日,联合国有关挂靠机构首次发布了“全球幸福指数”报告,比较全球156个国家和地区人民的幸福程度,北欧的丹麦和亚洲喜马拉雅山袖珍国不丹成为全球最幸福的国家,其他北欧国家也高踞前列。其中,美国居第11位;中国台湾居第46位,在亚洲地区居第3位,仅次于新加坡(33位)和日本(44位);韩国居第56位;中国香港居第67位;中国内地则居第112位。这个“全球幸福指数”报告,让中国人大跌眼镜,因为无论丹麦和不丹多么幸福,追求幸福的各国人民恐怕不见有多少人愿意向那里移民,只是不过增加了涌向丹麦和不丹的观光游客而已。

我们不能说国内关于《中国30个省会城市生活质量调查报告》和联合国有关挂靠机构发布的“全球幸福指数”设计的方案和运用的参数不合理,更不必怀疑有的国人和国际组织别有用心地丑化中国,而是应以积极的心态客观看待这些社会调查和评价。不断地有人给我们挑挑毛病,敲敲警钟,对硕大的中国建设小康、构建和谐、打造幸福中国来说,是莫大的好事。

打造幸福中国,非一日之功,是长久国策。任何时代人类社会发展的道路都是渐进和不断更新的,幸福中国与小康中国、和谐中国的建设也是一样。不幸福→幸福→新的不幸福→在新的台阶上构建新的幸福→……一个幸福的中国必将毅然屹立世界的东方。这就是建设幸福中国的历史大趋势。

(责编:张湘忆(实习)、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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