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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笔谈
赵弘:推进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协调发展
2012年12月04日14:31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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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民工市民化为核心的城镇化,以农村土地规模化流转为前提的农业现代化,将推动我国城市发展和几千年来的农业生产发生翻天覆地的变革。要顺利推进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不产生对社会稳定的冲击,必须扎实做好几项工作:

首先,要建立覆盖城乡、覆盖实有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无论是进入城市的农民工、转化为市民的“农转非”人员,还是留在农村的农业工人,都必须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得到较高水平的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失业保障等。医疗保障尤其重要,如果没有这一保障,一些家庭可能因病致贫,进而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未来我国的社保体系要覆盖城乡,适应城乡统筹发展要求,要覆盖实有人口,而不仅仅是市民。重点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推动社保体系由城乡二元保障向城乡一体化保障转变。

第二,对土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进行有效的制度设计和监管近年来,在政府推动下或在市场的自发调节下,我国一些地方相继出现了反租倒包、土地入股、土地互换、委托经营等多种类型的土地流转方式,但整体上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还是零星的、分散的,缺乏法律、制度层面的保障,滞后于农业现代化的要求。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要把制度设计好、规则制定好。成都、重庆等城市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成都制定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建立了交易平台和具体交易规则;重庆成立了农村土地交易所,推出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而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的新模式。同时,要对农村土地规模化流转进行有效的监管,避免权力寻租和特权操控,避免形成新的分配不公和腐败,防止对农民利益的剥夺。

第三,要推进农业农村的政府可调控的市场化进程农村土地流转需要产权交易市场来推动,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也需要通过市场化机制来推进。一般意义上,农业现代化必须以市场为基础,建立起包括农产品市场、农村金融市场、技术市场、劳动力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等在内的农村市场体系。但另一方面,农业是弱势产业,是影响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性产业,政府必须对农业给予格外关注,通过完善农产品收储机制、价格平抑机制等,来形成相对稳定的农业市场,避免农产品价格波动过大对农民利益的损害及对社会物价的不良影响。

第四,要切实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就业能力在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不得不正视的一个问题是,许多农民文化水平较低,又无一技之长,出外打工只能从事重体力活或简单劳动,留在农村一旦失地更难就业,给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带来较大压力。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应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把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同加强城镇的绿化、环保、卫生、交通、便民服务等事业结合起来,形成提供就业岗位与创造本地财富的新循环。另一方面要多途径加强职业培训,整合劳动、教育、社会、企业等各方面的教育培训资源,围绕产业、项目、市场的需求来开展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切实增强农民的技能和就业能力,提高他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积极性和成功率。(作者系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责编:杨丽娜(实习)、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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