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设作为历史概念焕发出青春
胡锦涛同志曾指出,对历史上的社会建设,要“按照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要求,努力做到古为今用”。这也适用于“社会建设”这个概念本身。
必须承认,“社会建设”是一个历史概念。在政治上,孙中山在民国六年,即1917年,曾为《建国方略》之三 “民权初步 社会建设”一书作序。在孙中山那里,社会建设是他总的政治设计的基础部分。后来国民党在说明心理、伦理、社会、政治和物质五大建设时,对上述孙中山政治建设与社会建设两者的关系作了这样的解读:“社会建设就是具体而微的政治建设”。在社会学上,孙本文做过许多这方面的工作。前述已经指出,他在1935年出版的《社会学原理》中对这一概念做了规定。他还写过关于“社会建设”的专题文章《关于社会建设的几个基本问题》(1936)。特别是在1944年他创办过名为《社会建设》的杂志,该刊于1944、1945及1948、1949年前后出过十余期。
也必须承认,现在强调的“社会建设”,尽管在字面上一样,但已不是对过去社会建设的单纯重复,而是具有了新的时代内容,从而又成为一个鲜活的、对实际社会生活起越来越重要作用的现实概念。因此, 今天研究社会建设,主要是要着力揭示其新的时代内容,而不是去论证它是一个新概念。那种认为“社会建设”首次出现于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说法,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不确切的。
更要看到,当今社会建设的影响力是过去所不可比拟的。20世纪上半期的社会建设,大多还限于一种设想,就是试验和实施,范围也很小,数目也很少。当前的社会建设作为我国社会的发展战略则具有全局性的社会影响,它的作用范围、它的深度,都是过去不可比拟的。
同时,我们还要借鉴和参考历史上的社会建设有益思想。例如,孙本文指出的“不努力于社会建设者,必趋于衰败,努力于社会建设者,必趋于进步”, 这个思想就很可贵。又如他提出:社会建设需要人才、资源、组织和机构四大基本要素,要从法令、教育和宣导三个方面进行具体建设。这同样值得参考。
正是在应对这样众多的实际挑战中,曾经作为历史概念的社会建设,又焕发了时代的青春,成为一个生气勃勃、与十三亿人命运息息相关的现实概念。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一项方兴未艾的伟大实践,立足于当代中国社会变迁的历史大背景,以国际视野和世界眼光,对其进行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把分散的经验材料提升为较为系统的理论观点、形态,为其提供必要的学理支撑,这是中国社会学义不容辞的使命。
(作者为中国社会学会名誉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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