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海1月1日开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之后,北京已于9月1日正式启动试点;今年年底前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大到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等共9省市及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李克强副总理10月18日主持召开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座谈会,强调推进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是以结构性减税促进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点”。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结构性减税与公平税负的统一。增值税是对企业发生的增值额所征收的一种税,1994年税制改革大幅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2009年从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允许抵扣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较好地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营业税是对企业的营业额按全额征收的一个税种,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在中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几乎涉及中国所有企业和行业,营改增将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从上海试点的情况看,企业通过营改增减少税负20%左右,小规模纳税人大多由原实行5%的营业税率改为 3%的增值税征收率,且以不含税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税负下降超过40%。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举措。我国自 1994年施行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制度,增值税纳税人外购劳务所负担的营业税、营业税纳税人外购货物所负担的增值税均不能抵扣。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使生产、服务的产业链条有效衔接而不增加税负,可以增强服务业的竞争能力,促进社会专业分工,推动第三产业发展;特殊的小规模纳税人设计使小规模服务业企业减税效应尤其明显,有利于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和扩大就业;增值税的固定资产进项抵扣政策,有利于企业更新设备和技术改造,实现产业结构调整。我国正处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上海试点以来,已有 20多家大型制造企业由于改制而顺利实现主辅分离,前三季度第三产业实现增长超过10%,利用外资增长20%以上,一些文化创意产业减负25%左右,获得了发展的机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降低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是我国“可持续和平衡增长”战略的一个重要部分。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今年2月14日会见美国总统奥巴马后,中美双方发布《关于加强中美经济关系的联合情况的说明》,双方共同努力“促进强劲、可持续和平衡增长”:美方“通过提高国内储蓄、承诺实现财政长期可持续以及有利于提高生产力的投资,朝着可持续增长的方向实现经济再平衡”,“将从本个 10年中期开始逐步降低债务在经济中的比重”;中方“致力于改善民生,积极扩大国内需求,并以扩大消费作为战略重点。2012年中国将加大结构性减税政策力度,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美国次贷危机、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彻底改变了世界发展格局,我国出口导向型发展模式遇到挑战。我国营改增并降低税负正是为了实现经济结构调整,降低企业税负,从而为企业在内部分配中有能力增加劳动者报酬,促进个人消费,以国内消费的增加替代对出口的依赖,使投资、消费、出口协调增长。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事关全局,需要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努力,尤其是在财力安排上统筹安排。在 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为加强地方发展服务业的积极性把营业税划为地方税,而增值税则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营改增必然减少地方财政收入,即使东部试点地区可以主要靠地方消化,如果推向全国则需要中央在基数调整、转移支付方面予以考虑。长期可以通过开辟新的税源如房产税,近期只能通过政府间财力划转解决。
欧美主权债务危机对我国的深度影响已经和正在显现出来,我国宏观经济形势正处在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上。经济增长速度持续下滑,今年第三季度经济增长7.4%,已经超出了“主动调控”的范畴,尽管有“筑底企稳”的迹象,不确定因素依然很多。货币政策由于汇率选择其作用空间受到巨大限制,加大积极财政政策的力度成为不二选择。以营改增为代表的结构性减税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都是积极财政政策最重要的内容。2006年大致用了当时财政收入的1%,创造了结束农业税的历史;2008年企业所得税改革(33%到25%)、2009年增值税转型、2011年个人所得税调整和今年营改增都大约需要国家财政拿出收入的1%予以支持。这些减税加起来约为每年6000亿元,大大超过了我国GDP的1%。财税体制改革就是“国家少拿一点儿、企业多留一点儿、人民多得一点儿”,这三个“一点儿”将证明是一个大战略。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经济学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