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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進精治共治法治 不斷提升首都城市治理現代化水平

2023年05月10日10:33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提高城市規劃、建設、治理水平,加快轉變超大特大城市發展方式,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建設和管理好首都,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近年來,我們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關於城市工作的重要論述,堅持以落實新版城市總規為牽引,以治理“大城市病”為突破口,以確保首都安全穩定為底線,著力強化體制機制創新,精治共治法治一體推進,城市面貌煥然一新。隨著首都發展進入新的歷史方位,以更高的國際城市標准考察,與城市發展新理念和人民群眾新期待相比,北京城市治理任務仍然十分繁重,城市治理方式還需要加快轉變,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任重道遠。在新的奮斗征程上,要一以貫之沿著習近平總書記指明的方向走下去,堅持以精治共治法治為抓手,不斷提升首都城市治理現代化水平,為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奠定堅實基礎。

突出以人為本,不斷提高城市治理精細化水平

城市管理應該像繡花一樣精細。越是超大城市,管理越要精細。新發展階段,超大城市治理要應對更加突出的城市問題、管理更加復雜的城市要素、協調更加多元的階層群體。截至2022年底,12345市民服務熱線累計受理群眾訴求超過1億件。要以人民為中心,通過繡花般的細心、耐心、巧心管理好城市的一草一木,繡出城市的品質品牌。聚焦治理難題,在精准上下功夫,進一步深化接訴即辦改革,更加突出主動治理、未訴先辦,堅持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以市民最關心的問題為著力點,精准施策,多措並舉,不斷改善城市面貌和人居生活環境,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完善體制機制,在精心上下功夫,加快建立一整套與精細化治理相適應的體制機制,通過城市管理目標量化、標准細化、職責明晰化,徹底轉變“差不多”“大概齊”的粗放理念,徹底改變“重建設、輕運營”“重管理、輕服務”的管理方式,以首善標准抓好首都城市治理,提高城市服務管理水平。健全管理標准,在精確上下功夫,針對城市管理標准體系“缺”“散”“低”“弱”的問題,加緊梳理現行標准體系,該調整的調整、該補充的補充、該整合的整合、該修訂的修訂,切實發揮標准體系對城市精細化管理的引領支撐作用。

強化科技賦能,不斷提高城市治理智能化水平

讓城市更聰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動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由之路。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實現智能化,為城市治理插上科技的翅膀,是城市管理的未來發展趨勢,也是超大城市治理的必然要求。要適應智能社會發展的趨勢和挑戰,扎實推進智慧城市建設,積極推動城市管理理念、管理手段、管理模式創新。注重數據資源整合,通過上鏈、入雲實現整合,構成一個感知、分析、預警、響應的完整體系,充分發揮數據賦能作用,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用數據創新,讓信息調度、趨勢研判、綜合指揮、應急處置等城市治理方式更加精准智能。注重技術支撐作用,加大研發、改進、應用各項新興技術的力度,加強城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數字基礎設施與傳統基礎的融合應用,加快推進城市感知體系基礎能力提升,為智慧城市建設提供充足的技術源動力。注重應用場景建設,把北京超大城市整體作為一個超級孵化平台,聚焦交通、市政、醫療、教育等重點領域,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開放優質應用場景,引導各類創新主體參與,共同推動城市管理由經驗型、粗放式向數字化、智能化轉變。

支持多元參與,不斷提高城市治理科學化水平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為人民。面對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參與意識和要求,建設和管理好首都、形成有效的超大城市治理體系,最基礎、最廣泛的一項工作就是探索更加有效的機制、渠道和方式,統籌政府、社會和市民這三大主體,推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讓城市治理更加科學高效。明晰各方責任,把社會力量用起來,城市治理總體需要依靠政府來調度資源、統籌推動,但要明晰政府在城市治理方面的職責定位,尤其注意不要大包大攬,在一些公共服務領域,市場機制失靈,完全由政府解決又成本過高,要適時引入社會力量,彌補政府、市場失靈的缺陷。搭建協商平台,讓參與渠道通起來,尊重市民群眾對城市發展決策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拓寬企業、社會組織、各類社會群體參與城市治理的渠道,進一步優化涉及城市治理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積極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新聞媒體的意見和建議的機制化安排。完善基層治理,讓市民群眾動起來,增強基層組織在群眾中的影響力和號召力,切實增強社區居民的黏性,提升他們參與社區治理的意願,增強社區居民的歸屬感和主人翁意識,特別是在垃圾分類、物業管理等“關鍵小事”中,要注重發揮群眾主體作用,真正把群眾發動起來、組織起來。

加強規范保障,不斷提高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

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法治是城市發展的核心競爭力,也是深化城市治理的根本保障,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城市治理頑症難題,從根本上依靠法治提升城市治理效能和服務水平。堅持立法先行,加快完善城市治理各領域基礎性制度,圍繞城市治理中的機制性、障礙性、瓶頸性問題,聚焦重點領域、難點問題進行制度層面的破和立,推動制定科學有效的地方性法規,為首都城市治理營造公開、透明、可預期的制度環境,提供更多強有力的法治保障。提升執法效能,充分彰顯城市綜合治理力度溫度,進一步強化重點區域和領域頑疾治理,加強聯合執法,發現一起、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一起,形成有效震懾﹔完善部門行政執法責任清單,推進數字監管、場景監管,推廣行政執法免罰慎罰制度,提升城市治理行政執法監管的效能。增強法治意識,持續提高市民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通過開門立法,讓市民群眾深度參與城市治理方面法規制定,廣泛凝聚共識,推動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向社會開放城市治理執法和司法工作,加強對熱點難點問題的監督和曝光,教育引導市民群眾自覺維護城市安全和城市秩序。

(俎濤,北京市第64期中青年干部培訓一班 )

(責編:劉圓圓、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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