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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觀察】

社會保障高質量發展助推共同富裕

郎杰燕

2022年04月18日09:03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共同富裕是中華民族矢志不渝的目標追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后,共同富裕實現了由“打基礎”到“扎實推”的重大轉向。社會保障作為一項重大社會制度安排,在推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過程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十三五”時期,我國建成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社會保障體系。在共同富裕目標指向下,未來社會保障需從變革理念、夯實體系、改革體制、革新技術四方面發力。

融入共建共享理念,推進社會保障法治化

社會保障理念不僅彰顯社會保障制度追求的價值目標,也規范引導著社會保障具體發展方向,是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和實踐活動的重要基石。中國現代社會保障從漸進性建制伊始到如今改革深化,社會保障理念經歷了從“國家-單位”保障到“國家-社會”保障的實質性轉變,實現了社會保障全覆蓋。不過,社會保障“分性別”“分職業”“分地域”“分城鄉”的“碎片化”特征依舊明顯,成為制約社會保障高質量發展的因素之一。究其根源在於社會保障理念仍存一定程度不足,無論是改革開放前的“國家-單位”保障,還是改革開放后的“國家-社會”保障,均強調國家的主要責任,缺少社會共建共享理念的導引。

筆者認為,要融入共建共享理念,推進社會保障法治化。其一,遵循社會保障立法先行的根本原則,以公民權利義務對等為准則、以社會保障責任共擔為手段、以共享社會保障成果為目標健全社會保障法律制度規范。其二,全面整合“碎片化”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包括不同社會保障子項目以及各個子項目的基金籌集、管理、經辦、監督等各個要素制度,確保社會保障實現機會公平、過程公平和結果公平。其三,強化公民社會保障共建意識,完善社會保障問責規范,明確被保障人的權利救濟方式和途徑,切實維護公民社會保障權益。

夯實多層次社會保障,滿足多樣化服務需求

伴隨改革開放后社會保障漸進性改革建制,逐步建立起以社會保險為主體層、以社會救助為兜底層、以社會福利為擴展層、以慈善捐助和優撫安置為輔助層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社會保障體系中的每一層次又由多層次具體保障項目構成,形成社會保障多層嵌套結構。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為醫療、養老、就業、貧困等民生問題提供了可靠保障,成為社會發展的“安全閥”和“穩定器”。然而,多層次社會保障實踐中仍存在社會保險層較大、社會救助層受限、其他社會保障層發展緩慢,不同層次社會保障制度之間銜接機制不夠健全,多種力量分散難以形成合力等諸多問題。

為此,筆者認為,亟需瞄准未來改革方向,從治理格局調整、補短板強弱項、制度機制銜接等多方面夯實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其一,在政府主導社會保險主體層的前提下,激發市場活力,擴大社會參與空間,鼓勵支持社會組織、互助機構、慈善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社會保障治理,形成多層次社會保障治理合力。其二,補齊社會救助兜底層“短板”,完善社會救助對象確認機制,動態調整社會救助范圍,擴大資金來源,提高救助力度和水平。其三,針對多層次社會保障中社會福利、商業保險、慈善和互助保障之“弱項”,通過政策激勵、稅收優惠、服務購買等方式延長社會保障鏈條,為個性化、高品質社會保障服務獲得提供可靠保証。其四,在各項社會保障制度不斷完善並走向成熟定型的過程中,健全不同層次之間、同一層次不同制度之間的有效銜接機制,避免因體系內部張力而降低多層次社會保障整體性治理績效。

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推進社保服務協同高效

社會保障的跨領域、跨部門、跨層級性決定了社會保障管理體制的復雜性,進而直接影響社會保障發展質量。就此,筆者認為,其管理權責和機構設置還可以進一步完善:社保管理可以考慮建立更高層次的社保決策機制和高效的跨部門協同機制,專門負責社會保障事務的宏觀決策和組織協調﹔隨著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醫療保險省級統籌以及其他社會保險市級統籌的實現,要綜合考量統籌層次提高后,省級以下各級政府社會保障管理的“職責同構”問題﹔以社保需求為根本出發點,打破職能部門界限,建立社保相關事務“一條龍”服務,提升社保服務的便捷性。

同時,適應社會保障從外延性發展向內涵式高質量發展轉變的要求,通過深化社會保障主要子項目的機制改革,建立規范可持續的長效機制。其一,養老保險中強化第二、三支柱養老保險,使多層次養老保險功能充分發揮。建立基本養老保險籌資責任的合理分擔機制,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定額繳費為按比例繳費,形成與收入水平挂鉤的按比例繳費制度。其二,醫療保險方面,深化醫保經辦機制改革,依據“政事分離”原則,厘清醫保經辦機構和行政主管部門的權責,提升經辦服務專業化、精細化水平。其三,社會救助方面,適應新形勢,建立社會救助對象的主動瞄准機制,基於基本生活品指數的社會救助標准動態確定機制。其四,社會福利方面,以“一老一小”為重點,建立集“衛生保健、健康管理、醫療護理、預防康復、生活照料、臨終關懷”等為一體的整合型養老服務,拓展兒童福利。

數字賦能社保治理,助推社保提質增效

數字化時代,大數據、“互聯網+”的推廣和應用給社保基金監管、社保經辦服務精准化供給、社保管理者科學決策等帶來革命性影響,推動社保從傳統治理走向數字化治理。

為提升社保數字化治理績效,筆者認為,應從服務平台、監控系統、決策支持系統、數字保障機制四方面著眼。其一,打造一體化的社保智慧服務平台。將社保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流程規范化和標准化,統一納入社保智慧服務平台,並形成以國家平台為中心、各地平台為支撐的一體化智慧服務平台,實現社保數據的互聯互通。其二,建立社保基金智能監控系統。運用大數據算法、自然語言理解等數字技術,對社會保險參保人、社會救助對象、社保經辦機構、社保管理人員進行全方位、實時性監控,系統分析異常社保行為並形成電子憑証,為及時處理違規違法行為提供有力証據。其三,建立基於大數據的社保決策支持系統。動態掌握社保政策實施、基金收支、醫療養老資源配置和服務供給等方面的實時數據,並對大數據進行系統分析,深層次挖掘產生原因,為社保良性可持續運行提供決策依據。其四,明確數字社保的主體責任和權利邊界,構建強有力的社保數據安全機制、非法行為懲處和侵權救濟機制,為數字社保保駕護航。

(作者單位:山西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講師、碩士研究生導師,山西財經大學社會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員﹔基金項目:山西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課題(2020W062)、山西財經大學青年科研基金項目(QN-202004))

(責編:劉圓圓、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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