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 磊 晏曉波
2017年03月08日08:11 來源:人民論壇網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下,制造業產品的價格增長空間受限,而原材料、能源價格卻不斷漲高,實體經濟的成本壓力不斷增加,利潤空間不斷壓縮。如何促進我國實體經濟降成本,已成為我國經濟轉型過程中一個不可回避的問題。
我國實體經濟“高成本”問題的六大主因
一是制造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稅負成本較高。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可以簡單地理解成是企業在遵循政府制定的一系列規章制度時所需付出的成本,如各種收費、各種前置審批需要的時間成本和交易成本、“紅頂中介”給企業增加的交易成本等。另外,制造業增值稅稅率達17%,一般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加上各種收費,企業的綜合稅費負擔較重,減負存在空間。由於政府財政剛性支出過高,通過傳遞效應,導致我國實體經濟的高稅負。
二是企業用人成本提高。勞動力供給和需求存在結構性矛盾,提高了招工和人才培養成本。勞動生產率的提升速度滯后於工人工資的增速,則是導致用人成本上升的根本原因。據測算,近十年來,我國的實際勞動生產率年均增速僅為2.5%左右,而實際工資的年均增速卻高達11%左右,而且兩者仍然存在不斷擴大的趨勢。另外,物價水平的上升,也使工人的生活成本增加,對工資有了更高的期待。
三是我國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和負債較高。目前,我國實體經濟融資渠道仍然以大型商業銀行為主,民營金融機構相對較少,這與我國目前以制造業為主的實體經濟不斷轉型升級的內在需求之間,形成了較為明顯的資本結構錯配格局。我國銀行的貸款更多的是短期性貸款,無法與我國實體經濟部門的科技研發創新等長期性資本投入活動形成有效匹配。銀行主要依靠存貸息差賺取利潤的發展模式,導致利率水平偏高,使企業將大部分成本和精力放在融資上面。
四是我國實體經濟的能源原材料成本過高。當前,受到既得利益集團的強大阻力,我國的電力體制改革相對滯后,電力價格無法充分反映我國市場供需的變化特征,也無法充分適應我國經濟轉型升級的需要。同時,我國的汽油、柴油等終端能源產品的價格明顯高於歐美發達國家,主要的原因在於高稅收。而導致稅收偏高的根本原因在於,我國政府和市場之間的功能界定不清晰,能源定價機制未能實現市場化,政府的監管機制不充分,同時,能源的國有壟斷地位也一直未能被打破。受制於能源價格機制不健全、政府監管機制不完善、國企壟斷經營的疊加效應,我國實體經濟發展所需的能源原材料成本遲遲得不到有效調整。
五是我國實體經濟的物流成本偏高。我國個別地方政府在GDP增長的利益驅使下,在產業布局引導方面往往不根據當地的資源要素稟賦進行安排,而是過度以經濟規模擴張為目標,通過一些有違市場公平競爭的“優惠”政策盲目招引大項目。在地方政府的這種盲目政績觀驅使下,各地物流產業的惡性競爭加劇,形成物流產業“小、散、弱”的發展格局。這樣客觀上造成了我國實體經濟與物流之間的銜接存在問題,物流市場自身存在分割現象,增加了實體經濟的物流成本。
六是我國用地成本偏高。我國地方特有的土地財政依賴機制,導致了我國用地成本偏高。在我國的財政分權體制和城市土地國有化的制度作用下,一些地方政府通過抬高土地價格來獲取財政收入,從而形成了目前的土地財政依賴機制。在這種機制的催動下,不僅會直接抬高工業用地價格,也會抬高商業用地以及住宅用地的價格,從而間接增加了勞動者的生活居住成本,這對於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十分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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