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西奇
2017年02月22日13:56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十八屆中央第十一輪巡視反饋情況2月13日開始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向社會公布。盡管已經是十八大以來的第十一輪巡視,還是引起了各界廣泛關注。(人民日報2月20日)
十八大以來,中央接連開展了十一輪巡視。毫不夸張地說,每次反饋的內容都是大有看頭,每輪巡視的結果都有諸多斬獲。此輪巡視反饋情況,各界依然保持著廣泛關注,無論是看熱鬧也好,抑或是看門道也罷,都在意料之中。而這,至少從一個側面說明,中央開展巡視工作確實契合了公眾的反腐期待。
巡視是黨章賦予的重要職責,是我黨由來已久的一項重要制度。不必諱言,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裡,這項制度並沒有得到很好地執行。直到十八大以后,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新形勢下,巡視工作才被廣泛深入地開展起來。隨著一系列有效做法的制度化,巡視不僅釋放了強大震懾力,而且取得了不俗成績。
事實也的確如此。從近幾年的實踐看,巡視從作風、紀律、腐敗和選人用人等方面入手,圍繞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深挖,積極尋找違紀違法線索。充分發揮“千裡眼”“順風耳”作用,主動扛起監督責任,真正做到早發現、早報告,使得一大批“老虎”“蒼蠅”現出了原形,並受到了黨紀國法的嚴懲。
當然,巡視能成為反腐肅貪的一把利器,主要得益於兩個方面。一是巡視實現了全覆蓋。以2016年為例,去年中央巡視組分3輪巡視了91個中央部門黨組織,完成了對中央和國家機關巡視全覆蓋。巡視不留空白,向我們傳遞了一個明確信號,黨內不允許有不受制約的權力,也不允許有不受監督的黨員。
二是巡視手段務實多樣。比如,巡視組組長一次一授權,“下沉一級”了解情況,巡視開展“回頭看”等等。這些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既可以最大限度地排除人情干擾,也能夠快速准確地揪住狐狸尾巴,說不定還能抓到幾條漏網之魚。由此不難推斷,如果黨員干部仍心存僥幸亂伸手, 必被捉就是早晚的事。
如今,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同時更應該看到,四風並沒有消停,腐敗也沒有絕跡。因此,巡視工作決不能刀槍入庫,而應保持利劍高懸。畢竟,巡視是從嚴治黨的重要手段,是黨內監督的重要形式。把這一手段運用好,把這一形式常態化,才能倒逼不敢腐、不能腐向不想腐轉變,才能確保全面從嚴治黨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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