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 玉
2016年08月26日08:42 來源:紅旗文稿
在這方面,蘇聯幾個獲得諾獎的例子更具說服力。蘇聯共5位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除了肖洛霍夫得到蘇聯官方認可(但也被斯大林指出有嚴重錯誤)外,其他4位都成為意識形態斗爭工具。蒲寧是第一個獲諾貝爾文學獎的俄羅斯作家,但蒲寧在蘇聯卻是一個“在政治思想上墮落到腐朽的君主主義立場上的反動家伙、白俄分子”,並於1920年流亡法國。蘇聯對蒲寧獲獎定調為:“1933年授予蒲寧諾貝爾獎,同樣無助於這位作家的名字在他的祖國傳揚,因為這種做法顯然是別有用心的,帶有政治色彩的。至於蒲寧作品的藝術價值,在此不過是個借口而已。”1958年帕斯捷爾納克以《日瓦戈醫生》獲得諾貝爾獎,但蘇聯將帕斯捷爾納克評價為“社會主義的污蔑者和蘇聯人民的誹謗者”。1965年肖洛霍夫獲獎,這與當時蘇聯與西方稍加緩和的國際局勢有關,也與蘇共蘇聯當年大力推動有關。蘇聯官方當時這樣評價:“瑞典文學院終於以公正的態度對待一位偉大的蘇聯作家的作品……”但是,肖氏《靜靜的頓河》第一部剛出版時,馬上遭到了主流意識形態批判,到第四部出版時,爭論更加激烈,甚至斯大林也指出小說有“非蘇維埃傾向”,隻因為肖氏有“過人聰明”的生存策略、“過人才華”的寫作分寸,才使他遠離國內政治斗爭漩渦。索爾仁尼琴於1970年獲得諾獎,但他在蘇聯一直受到批判,甚至於在獲獎后即被傳訊、逮捕、流放。1974年2月,蘇聯宣布剝奪索爾仁尼琴蘇聯國籍,並將其驅逐出境。但同年10月,美國參議院即授予其“美國榮譽公民”稱號。1987年,加入美國國籍的蘇聯詩人約瑟夫·布羅茨基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同索爾仁尼琴一樣,他也是被蘇聯當局當作“麻煩制造者”驅逐出境的。而早在1964年,布羅茨基曾被蘇聯法庭以“社會寄生虫”罪判處5年徒刑。可以說,隨著蘇聯社會主義的建立,特別是自二戰結束、世界分為兩大陣營后,諾貝爾文學獎就越來越成為以美國為首的西方推行其意識形態、搞和平演變的工具。法國哲學家、文學家讓-保羅·薩特,干脆稱諾貝爾獎為“西方集團的獎金”、“一種保留給西方作家和東方叛徒的榮譽”,並拒絕領取1964年頒發給他本人的諾獎。
除蘇聯作家外,諾貝爾文學獎有時還會“出於支持弱小民族反抗暴政的時局的考慮”,將其授予“對政府持不同政見的人”。比如1905年授予波蘭作家顯克微支,1923年授予愛爾蘭詩人葉芝,1939年授予芬蘭作家西蘭帕。特別是自20世紀70年代之后,由於西方馬克思主義、女權主義、后殖民主義等后現代思潮的流行,諾獎的評審標准也更多地關注到文學中的種族、性別、殖民、文化等問題,諸如拉美國家的馬爾克斯(諾獎評其為“抵制極權”)、略薩(諾獎評其為“反對獨裁者”)等也進入了獲獎名單。當然,自諾獎開獎以來所獲獎勵的110多位作家中,90%都是代表西方價值觀的歐美作家。由此看來,諾獎所標榜的“最富想象之杰作”,並不是與政治毫無關系的單純獎項,而是有著一貫的通體浸透著政治色彩的“傲慢和偏見”。透過諾獎評審可以體認到,價值觀與政治體制就是諾貝爾文學獎區分“敵”“我”的不二法則。當然,諾貝爾文學獎也會獎給個別看似與政治毫不相干的作者(比如智利女詩人加夫列拉·米斯特拉爾1945年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以體現其民主開放性與包容性,但這種“民主開放與包容”已經是通過“內部排他機制”將不同價值觀念排斥出去之后的民主開放與包容,其本質首要的就是通過政治手段確定其內部的一致性與排他性。而實際上,包括一年一度的諾貝爾文學獎在內的不計其數的西方文學獎、電影獎、藝術獎等等,當他們以意識形態眼光掃描非西方世界時,他們所做的那些選擇、甄別與定性的工作,就是告訴世界:什麼樣的作品符合他們的價值觀標准,什麼樣的作品則必須被排斥。
三、如何跳出“把作品在國外獲獎作為最高追求”的怪圈?
習近平總書記《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如果‘以洋為尊’、‘以洋為美’、‘唯洋是從’,把作品在國外獲獎作為最高追求,跟在別人后面亦步亦趨、東施效顰,熱衷於‘去思想化’、‘去價值化’、‘去歷史化’、‘去中國化’、‘去主流化’那一套,絕對是沒有前途的!”此語不啻醍醐灌頂,不知能否警醒那些“把作品在國外獲獎作為最高追求”的創作者!從我國新時期以來的文藝創作實踐特別是新世紀以來諾貝爾獎(包括和平獎)開始光顧中國的現實來看,我們確實應該對此保持警醒並對文藝自身進行全面檢視。
2000年諾貝爾文學獎授予了長著一副中國面孔但已移居西方的高行健,有評論稱,高不過是西方與中國在“價值與政治的‘領土爭端’中一個無足輕重的符號”。1989年和2012年,諾貝爾和平獎明目張膽地分別發給了大搞民族分裂的“藏獨”頭目達賴和瘋狂顛覆我國政府的在押犯劉曉波,甚至在劉曉波的獲獎詞裡這樣說:“這個獎,發給注定要給赤色中國帶來麻煩的中國人……您的工作對於促進人民幣按照美國人的利益升值以及政治體制改革非常重要”,使該獎項赤裸裸地淪為西方政擊中國的政治工具。難道諾貝爾獎評委會看不到中國近些年來使幾億人口脫貧的巨大成就嗎?難道看不到中國2015年宣布裁軍30萬人這麼重大的國際和平誠意嗎?如果諾獎真有什麼公平正義的話,那和平獎項是不是該授予中國政府和中國領導人呢?由此可見其鮮明的政治導向。
應該看到,中國文藝自五四時期新文化運動、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以來,文藝大師輩出,鴻篇巨制可觀,為現當代中國人塑造民族精神、彰顯民族自信、培育共同理想、凝聚共同力量發揮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同時也要看到,不同時期的文藝創作總會呈現一些“歷史的反動”,並被一些人鼓吹為文藝的“進步”。比如,一些文藝創作者常常置國家建設的巨大成就與國民精神正能量的發展方向於不顧,他們模仿西方文藝技法,創作符合西方人想象中的中國、中國人與中國文化。在他們的筆下和鏡頭下,中國的形象常被定格為破敗落后的永恆場景,中國人的形象常被形塑為心智殘缺、情感粗糙、行為丑陋的東方病夫,中國人的行為常被描摹為對性、暴力、污穢等充滿病態畸戀的奇形怪象,中國大地簡直成了人間地獄。他們的這些做法博得了他們“西方主子”的贊賞,名其為文藝的“進步”,還發給他們這樣那樣的獎項,使其成為在國內吹噓的噱頭。但於人民而言,哪裡有絲毫進步可言?究其本質,則正如習近平總書記一針見血指出的:顛覆歷史,丑化人民群眾和英雄人物﹔以丑為美,過度渲染社會陰暗面﹔低級趣味,把作品當作追逐利益的搖錢樹﹔胡編亂寫,制造了一些文化垃圾﹔等等。因此,我們對西方設置的文藝獎項要保持高度的警惕和清醒,不能隻顧領取獎項而出賣國格和國魂,更不能有意或無意間充當了西方的政治工具。
對諾貝爾文學獎,早在1988年,季羨林就以他對諾獎本質充分了解的睿智批評說:“我們國內有一些人特別迷信諾貝爾文學獎,迷信的勁頭十分可笑。”迄今為止是否還有一些人在時刻做著迷信諾獎的夢而不願醒來呢?20世紀兩大陣營之間的“冷戰”雖然已經終結,但新的冷戰似乎時隱時現。處在這樣一個時代,我們必須准備進行同過去時代的斗爭形式有著許多不同特點的偉大斗爭。其中文化、文藝戰線的斗爭卻是更為隱蔽、更加復雜。比如美國各個歷史時期的戰略家們通過不斷調整其國際文化戰略和戰術,在各方面精心策劃,持續強化在各個領域的影響力和霸權地位。他們針對具體目標國,通過各種資本輸送手段,打造並固化親西方的利益集團和文化精英。美國國內設有奧斯卡(電影)、格萊美(音樂)、托尼(話劇與音樂劇)等國際獎項,由此確立了以美國為中心的文化藝術評獎標准,引導了相當多的國家和地區自覺地和不自覺地按這個標准進行文化藝術產品的創作與生產。如果從意識形態的政治視角而言,這些都不過是美國推行全球文化霸權的行徑而已。
如何跳出“把作品在國外獲獎作為最高追求”的怪圈?最根本的還是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的: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對中國作家藝術家而言,以人民為中心,把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作家藝術家的文藝之路就會越走越寬闊,越走越亮堂﹔否則,隻能是越走越狹窄,越走越崩潰。中國的文藝家們頭上頂著孕育中華優秀審美文化——天人合一思想的璀璨星空,腳下踩著創造中華文明5000年悠久歷史的堅實大地,心中內化著堅定的馬克思主義文藝觀與價值追求,理應將中國人民、中華大地、中華文明作為文藝創作的源頭活水,謳歌之,贊譽之,維護之,庚續之,而非虛無之,丑化之,摒棄之,西化之。誠如列寧所言:藝術是屬於人民的。它必須在廣大勞動群眾的底層有其最深厚的根基。它必須為這些群眾所了解和愛好。它必須結合這些群眾的感情、思想和意志,並提高他們。它必須在群眾中間喚起藝術家,並使他們得到發展。文藝創作的目的本應是這樣的:從根上來說不是為著獲得某個獎去的,而是要鍛造一個民族高貴的靈魂、堅貞的信仰和自強不息的精神。文藝與人民的關系、藝術家與人民的關系歸根到底就是這樣的關系:人民為藝術提供土壤和養料,使藝術家得到發展﹔藝術使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得到豐富和提高。二者相輔相成,相互促進。這就是共產黨人一貫倡導的也是最為根本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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