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積於小,事成於嚴。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軍先后開展了干部工作大檢查、財務工作大清查,軍委巡視組實現了巡視全覆蓋,連續通報違紀違法典型案件等,各級領導干部暢通民主監督渠道、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風。
原南京軍區堅持問題導向,公開承諾徹底糾治“違規發放福利、補貼、獎金,超佔住房、超配車輛、違規使用公勤人員,向基層連隊索要文字材料和以建設名義向官兵亂攤派”等10個頑症痼疾。軍事科學院、國防大學、國防科學技術大學通過強化監督,嚴格執紀,形成有責受監督、履責要考核、失責必追究的問責追究機制。
隨著監督這個“探照燈”越來越亮,每根“籬笆樁”都被通上了高壓電,權力被牢牢地關進了“制度的籠子”。軍隊黨員領導干部自覺把對法治的尊崇、對法律的敬畏轉化為謀劃工作時的法治思維、處理問題時的法治方式,以自己的模范行動引導廣大官兵崇尚法治、建設法治、厲行法治。
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實踐已經証明,法治建設是實現從“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轉變的有力保証。十八大以來,全軍上下抓住了領導干部這個依法治軍的“關鍵少數”,強軍興軍正能量在不斷匯聚,部隊向心力、凝聚力不斷增強。
春風化雨,法治的“紅利”越滾越大
基層是部隊的主體,是戰斗力的“刀尖”,更是落實依法治軍的末端。基層官兵一度深受“土政策”之苦、“五多”問題之擾、不正作風之害,最渴望依法治軍的陽光雨露。
實現強軍目標的基礎在基層,落實依法治軍的主體是基層。去年7月,習近平在視察第16集團軍時強調,要抓好《關於進一步規范基層工作指導和管理秩序若干規定》的落實,重視解決基層官兵實際困難,維護官兵合法權益,為基層減負,激活基層建設內在動力。
今年1月11日,習主席在接見調整組建后的軍委機關各部門負責同志時再次指出,要堅持依法治軍、從嚴治軍,下大氣力糾治會議多、活動多、文電多、工作組多、檢查評比多等“五多”問題。
依法治軍從嚴治軍,讓基層官兵感受到了諸多可喜變化——
一片片“嫩芽”破土而出。各級加強工作統籌、出台剛性措施,下大力糾治“五多”問題,“計劃不如變化,變化不如電話”“這法那法,不如領導的想法”等現象成為過去時,基層面貌為之一新,官兵輕裝上陣投入強軍實踐。
一聲聲“驚雷”振聾發聵。全軍由上至下成立軍事訓練監察領導小組,依據軍事訓練法規進行督導督查,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執行力糾治訓練場不正之風,訓練隨意性大、消極保安全等現象被一一逐出訓練場。
一塊塊“堅冰”漸漸融化。軍委統帥部門注重傾聽基層聲音,敢於直面訓練戰備中存在的尖銳矛盾問題,勇於向立法空白區發起挑戰,隨著一批全新法規的頒布實施,聯合訓練、信息化建設、軍民融合等領域缺依據、缺規范、缺標准的現狀有所好轉。
一股股暖流涌入心田。各級領導機關依法抓建,主動還權、還兵、還時於基層,制約基層發展的一大批老大難問題得到解決,官兵主體地位得到充分尊重。官兵休假告別“人在囧途”,手機使用不再“東躲西藏”,休息時間不再“一減再減”。
越是信息化,越要法治化。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是治軍方式的一場深刻變革。透過這些可喜的變化,可以看出一系列深層次的轉變——
法治體系日益完善。從全面啟動新一代《軍事訓練與考核大綱》編修工作,到新修訂的《軍隊基層建設綱要》下發實施,再到《關於進一步規范基層工作指導和管理秩序若干規定》,中國軍隊根據時代發展變化,修改完善多項法律規定,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日漸完善。
治軍方式日漸科學。隨著依法治軍浪潮的涌動,我軍正在實現從單純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轉變,從單純靠習慣和經驗開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規和制度開展工作的根本性轉變,從突擊式、運動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條令條例辦事的根本性轉變。
法治信仰深入人心。依法治軍帶給基層的不僅是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更帶來了廣大官兵法治意識的不斷提升。如今,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官兵將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內化為信念、外化為習慣、固化為制度,黨委依法決策、機關依法指導、部隊依法行動、官兵依法履職的局面逐步形成。
依法治軍帶來的紅利,正在由內而外惠及基層官兵,並推動強軍目標在基層的落地生根。這一點,黨的十八大以來,許多部隊一線鮮活事例可以佐証——
強軍之魂入心入腦。原沈陽軍區、武警部隊組織官兵逐字逐句學習憲法,尤其是深刻領會憲法第93條規定中“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論述,以法的強制力來教育引導官兵“聽黨指揮”軍魂不動搖,讓軍魂意識融入官兵血脈。
強軍之要漸入佳境。空軍某航空兵師嚴格對照條令條例和訓練大綱反思戰備訓練中存在的短板弱項,找准部隊戰斗力建設的突破口,引導官兵牢固樹立著眼實戰練兵備戰的憂患意識,戰斗力建設蹄疾步穩,整體戰斗力水平大幅攀升。
強軍之基堅如磐石。原濟南軍區將各項法規中要求基層完成的工作,以時間順序細化到每月、每周、每天,並制成圖表下發部隊,督促引導對照落實,有效解決了“依據什麼標准、按照什麼程序、由誰做、怎麼做”等問題,部隊正規化建設邁出堅實步伐。
艱難困苦,玉汝於成。依法治軍“紅利”越滾越大,不僅說明依法治軍取得實質效果,更標志著參與、擁護依法治軍的隊伍越來越龐大。全軍將士贏得依法治軍這場戰斗勝利的信心,越來越足!
改革強軍,在法治軌道上破浪起航
2015年先后出爐的兩個“時間表”,在完成時間節點上耐人尋味:
——2015年2月,經習主席審定批准,中央軍委印發《關於新形勢下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的決定》指出:力爭2020年前,初步構建起包括軍事法規制度體系、軍事法治實施體系、軍事法治監督體系、軍事法治保障體系在內的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
——2015年11月,習主席在中央軍委改革會議上宣布:2020年前要在領導管理體制、聯合作戰指揮體制改革上取得突破性進展,在優化規模結構、完善政策制度、推動軍民融合發展等方面改革上取得重要成果,努力構建能夠打贏信息化戰爭、有效履行使命任務的中國特色現代軍事力量體系,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軍事制度。
兩個時間節點都是2020年,這一“巧合”的背后,是審時度勢、高瞻遠矚的戰略抉擇。習主席深刻指出,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要求在整個改革過程中,要著力搞好配套保障,堅持立法同改革相銜接,抓緊做好法規制度立改廢釋工作,確保改革在法治軌道上推進,保証各級按照新體制正常有序運轉。
一個是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一個是中國特色現代軍事力量體系——兩幅完成時間一致的藍圖,共同描繪出了依法治軍未來的發展目標,明確了依法治軍當下的主要任務,吹響了依法治軍新的“沖鋒號”。
深化改革,隻有法治先行才能凝聚共識。
這次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習主席站在實現中國夢、強軍夢的時代高度,牢牢把握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根本原則,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實施改革強軍戰略,廣泛組織調研論証,充分吸納國內外、軍內外改革實踐成果,彰顯了黨的領袖、軍隊統帥尊崇法治的戰略清醒和變革圖強的歷史擔當,使軍隊改革在法治軌道上達到了新的高度。全軍官兵普遍反映,改革雖然從深層次觸及了單位和個人利益,但謀的是民族復興偉業、布的是強軍興軍大局、立的是安全發展基石,改革舉措依法依理、有理有據,過去那種“裁誰不裁誰”“為什麼這麼改而不那麼改”等猜疑和議論不見了,大家心服口服,發自內心地擁護支持改革。
深化改革,隻有嚴明法治才能攻堅克難。
這次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是一場整體性、革命性變革,要打破現有體制結構、突破既有利益格局,復雜性、艱巨性前所未有。借助於法治的統一性、規范性功能,才能防止改革避重就輕、顧此失彼,保証各項改革相互促進、相得益彰﹔借助於法治的權威性、強制性功能,才能有理有力地排除改革阻力和干擾,保証改革舉措不打折扣地貫徹執行。治軍無法規遵循則亂,改革不嚴格執法則散。改革進入實質啟動階段以來,全軍上至高級領導干部下至普通一兵,堅決服從改革決定,正確對待利益調整﹔無論是機關還是部隊,都堅持一手抓改革落地一手抓練兵備戰,一手抓職能轉換一手抓法規執行,有效確保了改革期間部隊戰斗力建設不受沖擊、正常秩序不受干擾、安全穩定不受影響。
深化改革,法治建設同步實現完善發展。
這次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戰略舉措之一就是:著眼於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抓住治權這個關鍵,構建嚴密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黨的十八大以來,習主席和軍委領導狠抓軍隊正風反腐,“四風”問題和腐敗現象蔓延勢頭得到遏制,但深層次問題還沒有完全破解。這次改革,決定組建新的軍委紀委,由軍委直接領導,向軍委機關部門和戰區分別派駐紀檢組,推動紀委雙重領導體制落到實處﹔調整組建軍委審計署,全部實行派駐審計﹔組建新的軍委政法委,調整軍事司法體制,按區域設置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這些重大舉措,將有利於解決制度執行力不強、權力運行監督體系不完善不得力,特別是對領導機關、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不夠的問題,為鏟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土壤提供制度機制保証。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變者,天下之公理也。”“公器”與“公理”有機結合,法治與改革同步推進,全軍官兵紛紛以崇尚法治、建設法治、厲行法治和擁護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的實際行動作出響亮的回答:以依法治軍為改革做好戰略支撐的歷史任務一定能夠完成,通過改革破除依法治軍制度性障礙的發展目標一定能夠實現。
強軍之基堅如磐石,改革潮涌奮楫中流。政治建軍、改革強軍、依法治軍,人民軍隊正闊步前進在強軍興軍的征途上!(記者 范江懷 周猛 周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