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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夢”如何圓?——聚焦我國出台無戶口人員落戶政策【2】

2016年01月15日08:14   來源:新華社

原標題:“戶口夢”如何圓?——聚焦我國出台無戶口人員落戶政策

清理落戶“門檻”,讓戶口登記回歸本位

“進一步完善戶口登記政策,禁止設立不符合戶口登記規定的任何前置條件。”意見這樣說。

“沒有戶口,簡直寸步難行。”廣東東莞市袁女士的第二個孩子屬於“超生”范疇,由於沒有繳納社會撫養費,孩子的戶口在2015年前一直未能辦下來。“不能上公立小校,升中學的問題更是想都不敢想。想出去玩吧,還買不了機票、火車票。”她說。

依法登記戶口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早在1988年,原國家人口計生委就與公安部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出生登記工作的通知》,要求任何地方都不得自立限制超計劃生育的嬰兒落戶的規定,此后也多次重申這一規定。

令人遺憾的是,法律和政策在落實過程中大打折扣,“不交超生罰款就不讓落戶”幾乎成了各地不成文的規定。

其實,我國近年來已著手解決無戶口人員“落戶”問題。2010年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后,全國公安機關通過開展戶口登記管理清理整頓工作,先后為1000多萬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同時,一些地方也相繼出台政策,解決戶口與計生“挂鉤”問題。

在廣東,省公安廳與衛計委2015年5月下發通知,要求“不得將持有計劃生育証明或結扎証明等作為辦理入戶的前置條件”。目前廣東已有廣州等7個市明確上戶口與計生脫鉤,但仍有不少地方依然要求在入戶時提供計生証明。

無論如何,“依法登記戶口”這一公民的法定權利不應打任何折扣。此次由中央層面出台意見,明確解決無戶口人員的落戶問題,不僅體現了以人為本、實事求是的態度,更有利於在全社會樹立法治權威。

“戶口登記的本來意義就是反映真實的人口信息。”中山大學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岳經綸認為,意見的出台有望讓我國戶口登記回歸本位。

國家衛計委計劃生育基層指導司副司長周美林表示,國家衛計委將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公民,也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時立案調查、收集証據,依法依規征收社會撫養費。

圓“戶口夢”,關鍵要圓“福利夢”

如果說人們重視戶口,不如說重視的是戶口簿上附著的教育、社保等種種社會福利。無戶口人員圓了“戶口夢”,各項保障措施能否跟上?

“無戶口人員辦理戶口登記后,可根據自身情況參加相應的社會保險並享受相應待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積極做好相關政策銜接,為新登記戶口人員參加社會保險提供服務和便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村社會保險司農保處處長汪聖軍如是說。

“上學難”一直以來是無戶口人員反映最強烈的難題之一。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副司長杜柯偉坦言,雖然國家並未將有戶口作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但實際上仍有一部分無戶口的適齡兒童未能正常入學就讀。

“教育部門將進一步貫徹落實有關規定,保障新登記戶口人員接受教育的合法權益。”杜柯偉明確表示,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掌握轄區內居住的新登記戶口和暫無戶口的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情況,立即安排就近入學。必要時,可以先入學后辦理戶口登記手續。此外,學校需為所有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建立學籍和學籍檔案,對於新登記戶口、暫無戶口學生與其他學生一視同仁,不得收取任何額外的費用。

“一個實際的問題是,一些無戶口的兒童可能落戶之前在私立學校就讀。”岳經綸說,在完善學籍信息的過程中,教育部門應盡量簡化流程,避免讓孩子和家長來回奔波。

意見提出,事實收養的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需要先辦理收養登記或進行事實收養公証。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巡視員甘薇薇表示,符合當前收養法等規定條件的,由民政部門依照現有規定依法為其辦理收養登記,公安機關為其辦理戶口登記﹔暫無相關規定的,民政部將加強調查研究,盡快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措施。

岳經綸建議,民政部門可以利用移動互聯網等技術手段為申請者提供清晰准確的要件須知,避免申請者跑冤枉路。同時也要加強與公安部門合作,防范拐賣人口、犯罪分子等借機洗白。(記者:白陽、羅沙、王茜、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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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朱書緣、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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