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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變觀念 細化標准 完善機制

解決干部“能上不能下”問題(刷新見解)

張永剛

2015年08月24日08:17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解決干部“能上不能下”問題(刷新見解)

  “能上不能下”是干部隊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解決這個問題,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點和難點。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干部存在隻要不違法違紀組織上“不能拿我怎麼樣”,事業進步與否、單位發展好壞“與我沒有多大關系”的思想。表現在工作上就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在崗不作為、少作為,甚至亂作為。這與新時期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極不適應,妨礙黨和國家事業發展,也使解決干部“能下”問題顯得尤為必要而迫切。

  轉變干部觀念。長期以來,干部中存在的“上榮下辱”“下必有錯”的陳舊觀念,以及社會上對干部“上”“下”問題的認識偏差,使得干部不願下、不能下。因此,引導黨員干部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就成為解決干部“能上不能下”問題的先導。應加強對干部的思想教育,引導廣大干部突破“不到年齡不能下,不犯錯誤下不了”的傳統思維,樹立“無功便是過,平庸便是錯”的為政觀念。同時,讓廣大干部群眾熟悉了解干部能上能下的有關情況,為干部能上能下營造有利的輿論環境。

  細化考核標准。什麼樣的干部該下,是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推進干部能上能下工作首先要明確的問題。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的《關於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定(試行)》強調,對政治上不守規矩、廉潔上不干淨、工作上不作為不擔當或能力不夠、作風上不實在的領導干部,要堅決進行組織調整。根據這一要求,以下幾類干部應在下的范圍:民意差,公眾形象不佳的﹔工作能力弱,政績平庸的﹔理論水平低,進修、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拉幫結派,嚴重鬧不團結的﹔為政不廉,生活作風不正的﹔組織紀律觀念淡漠,經常曠工或長時間不上班的﹔身體狀況不好,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完善相關機制。面對情況各異的干部,隻有完善體制機制,才能有針對性地做好干部能下工作。一是穩步實行任期制。根據不同行業和崗位特點,可建立選任任期制、考任任期制、聘任任期制等。黨政領導干部任期屆滿時,對其進行全方位考核評價,凡達不到任期目標或發現有違法違紀行為不宜再擔任領導職務的,自然解除領導職務。需要連任的,必須重新履行任職手續。二是逐步實行聘任制。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副職和中層干部,可逐步實行聘任(用)制,在聘任(用)期間可享受相應的職級待遇,經考核不稱職者解聘后不再享受原職級待遇。三是積極推行試用制。推行干部試用制,促使新提拔使用的干部盡快進入角色,讓不勝任領導工作的干部及時退下來,這是被實踐証明了的選准用好干部的一種有效方式。四是建立健全淘汰制。在干部工作中實行淘汰制,有利於調動干部積極性,營造想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圍,使那些隻守攤子、做表面文章、不干實事的政績平庸者沒有立足之地。五是探索實施辭職制。對經考核認定不稱職或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的領導干部,要堅決勸其辭職﹔對符合辭退條件的,應嚴格按規定予以辭退。六是積極試行提前退休制。對符合《國家公務員法》規定的提前退休條件的,根據本人要求,可辦理提前退休手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退休待遇。

  (作者單位:河南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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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秋怡、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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