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刷新見解)

尹筑嘉:以分紅權激勵完善現代企業制度

2015年07月22日08:1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以分紅權激勵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刷新見解)

  面向管理層和員工建立長期可持續激勵制度,是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的一個重要課題。目前,企業一般採取股權激勵的形式,將管理層和員工的利益與企業發展聯系在一起。但在普通股權激勵制度下,激勵對象在購買或者被授予股權后,可永遠享有相應的分紅權和投票權等權益。當對新的管理層和員工實施股權激勵時,原有股東的股權就會被稀釋。經過多次員工世代交替后,原有股東就可能不願再出讓股份。這樣,股權激勵來源就會枯竭,要麼無股可用,要麼需付出高昂成本回購用於激勵的股權。不僅如此,普通股權激勵制度還難以避免投機性出售股權問題。激勵對象獲得股權后,可以以辭職等方式擇機離開企業,再出售股權套現,從而嚴重削弱激勵約束效果。部分高管還可能利用內幕信息與庄家合謀操縱股價,以獲取非法收益。

  實施長期分紅權制度可以克服普通股權激勵制度的缺陷,實現有效且可持續的激勵。長期分紅權是指企業向符合條件的激勵對象授予的、佔總股本一定比例的階段性虛擬股權。長期分紅權可設定如下條件:僅享有稅后利潤分配權,沒有投票權﹔具有期限約束(如5至10年),如果激勵對象離職則自動失效,或者在其退休一段時間后失效﹔一般不得轉讓和出售。長期分紅權制度的優勢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緩解股權激勵來源不足。在長期分紅權制度下,激勵對象僅階段性地擁有分紅權。原有分紅權到期后,企業即可將分紅權轉授給新一代員工,實現代代相傳。這就打破了股權激勵終身制,拓展了股權激勵來源﹔對新員工進行激勵時,無需稀釋原有股權或改變股權結構,實現股權激勵代際均衡。

  降低股權激勵的成本和難度。在普通股權激勵制度中,一些企業通過以市價回購股票或者強制回購離職、退休人員所持股票來獲得激勵用股權,但回購成本往往較高,受股價波動影響大。而且激勵對象購買股票時往往需要支付大量資金,行權難度大。長期分紅權則不需回購股票,可以低價甚至免費授予激勵對象,因而可以大大降低激勵成本,操作實施更為簡便。

  實現長期激勵和約束相容,防止短期投機行為。不同於簡單的短期業績提成制度,長期分紅權的價值取決於較長時間的稅后收益分配,並且激勵對象在退休之后仍可享受一段時間的股權分紅回報,使員工尤其是管理層的收益與企業發展緊密聯系在一起,促使管理層和員工致力於企業長期發展,避免“59歲現象”等問題。而且,分紅權依存於激勵對象的企業身份,可以杜絕離職套現行為,使其貢獻大小、工作期限與受益期相匹配。此外,由於分紅權與股價無關,還可降低企業管理層與庄家配合粉飾企業業績和操縱股價的可能性。

  (作者單位:長沙理工大學)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萬鵬、謝磊)
相關專題
· 人民日報理論版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