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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講話精神)

楊克勤:在“四個全面”中把握全面依法治國

2015年05月13日08:1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在“四個全面”中把握全面依法治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講話精神)

  在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新形勢下,如何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是當前必須研究和回答的重大課題。習近平同志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國放在“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中來把握,深刻認識全面依法治國同其他三個“全面”的關系,努力做到“四個全面”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習近平同志關於“四個全面”的一系列重要論述,對於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從“四個全面”的邏輯聯系認識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

  “四個全面”立足治國理政全局,抓住改革發展穩定關鍵,統領現階段事業發展,確立了新形勢下黨和國家各項工作的戰略方向、重點領域、主攻目標。“四個全面”不是簡單並列的關系,而是有機聯系、相互貫通的,既有目標又有舉措,既有全局又有重點。從“四個全面”邏輯聯系的高度,可以更深刻地認識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

  認識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理論意義。“四個全面”是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把握全局、深謀遠慮,在新的歷史起點上作出的承前啟后的總體規劃和戰略部署。從理論創新的起點看,“四個全面”彰顯了鮮明的事業導向、問題導向和改革導向﹔從重大主題的關系看,“四個全面”有總有分、層層深入﹔從邏輯演繹的過程看,“四個全面”有破有立、對立統一。“四個全面”是一個辯証統一體,統一於中華民族復興的偉大夢想,統一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統一於我們正在進行的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是我們黨探索執政理念和治國理政規律的重大理論創新。從“四個全面”的邏輯聯系看,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在於:一是法治保障的基礎地位。其他三個“全面”同全面依法治國的內在關系,本質上是現代化與法治化、改革與法治、黨和法的關系。沒有法治的保障和支撐,其他三個“全面”就難以落實,“四個全面”的理論架構也會出現缺陷。二是法治價值的定向作用。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離不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綜觀“四個全面”,沒有公平正義的社會基礎,全面小康社會就如鏡中花、水中月﹔沒有法治精神的引領,改革就會迷失方向﹔沒有法治信仰和法律制度,黨的宗旨就難以實現。

  認識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戰略意義。“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提出,標志著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治國理政的戰略思想日臻完善,國家治理的戰略格局日趨定型。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戰略目標,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是三大戰略舉措。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戰略目標,三個戰略舉措一個都不能缺。不全面深化改革,發展就缺少動力,社會就沒有活力﹔不全面依法治國,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就不能有序運行,就難以實現社會和諧穩定﹔不全面從嚴治黨,黨就做不到“自身硬”,也就難以發揮好領導核心作用。當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發展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我們黨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要。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看,做好全面依法治國各項工作意義十分重大。沒有全面依法治國,我們就治不好國、理不好政,我們的戰略布局就會落空。

  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把握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刻內涵

  推進每一個“全面”,都既要考慮具體情況,更要從“四個全面”的大局來統籌謀劃。把全面依法治國放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來把握,深刻認識全面依法治國同其他三個“全面”的關系,有助於我們准確理解全面依法治國的本質特征和深刻內涵。

  全面依法治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由之路。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與全面依法治國是目標與措施、目的與途徑的關系。戰略舉措服從戰略目標,戰略目標依托戰略舉措。全面依法治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和必由之路。確保到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必須同步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與全面依法治國。從現代化進程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關鍵一步,法治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我們要在13億人口的大國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必須加快推進法治化,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必然選擇。

  改革與法治互為動力、相輔相成。習近平同志形象地說,要讓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如鳥之兩翼、車之雙輪,推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如期實現。隻有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鳥之兩翼、車之雙輪”才能更好發揮作用。一方面,改革必須於法有據。全面深化改革隻有在法治的軌道上推進,才能保証改革航船不會跑偏甚至傾覆﹔另一方面,法律必須與時俱進。法治領域也是改革的重要方面,不適應時代要求的法律法規必須廢止和修訂。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依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本身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作為國家治理體系的骨干工程,其要義是不僅改革需要法治保障,改革的成果也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

  全面從嚴治黨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証。黨和法的關系是一個根本問題。習近平同志指出,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一方面,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証。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另一方面,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我們黨依法執政,既要求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是對全面從嚴治黨最形象的詮釋,也是對依法治國和從嚴治黨關系最生動的表述。我們黨經過90多年的實踐探索,形成了一整套系統完備、運行有效的黨內法規。這既是我們黨的一大政治優勢,也是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政治保証。

  著眼“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推進全面依法治國

  全面依法治國是一項系統工程,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這就要求我們必須著眼“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把握好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按照中央戰略部署協調推進依法治國。

  把握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和總抓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總目標既明確了走什麼樣的法治道路,又突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工作重點和總抓手。這就旗幟鮮明地宣示,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唯一正確的道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涉及很多方面,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有一個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這個總抓手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依法治國的各項工作都要圍繞這個總抓手來謀劃、來推進。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習近平同志指出,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這一基本經驗既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基本內容,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最鮮明的標志。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隻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必須堅持法治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証人民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法律法規,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

  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這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題中應有之義。必須統籌兼顧、把握重點、整體謀劃,在共同推進上著力,在一體建設上用功。推進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涉及不同領域、不同層面,需要廣泛凝聚共識,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不僅如此,全面依法治國還應體現各領域改革發展對提高法治水平的要求,體現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要求,體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總布局的要求,蹄疾步穩,協調推進。

  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各級領導干部的法治素養、法治信念和法治能力關乎法治建設進程和目標實現。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就抓住了全面依法治國的“牛鼻子”。領導干部要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帶頭遵守法律、執行法律,帶頭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領導干部要把對法治的尊崇、對法律的敬畏轉化為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

  (作者為國家行政學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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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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