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病”之官為何還能提拔重用
維持龐大的國家機器,提拔新人不僅是朝廷必須之舉,而且是必然之勢。然而提拔什麼樣的人走上高位,具體操作起來卻大有玄妙。上級官員又是出於什麼原因而願意提拔重用“帶病”之官呢?
一是由於政治斗爭的需要將“帶病”官員提拔到高位。還拿蔡京為例。徽宗崇寧元年(1102年),宰相曾布為了得到絕對控制權,與另一位宰相韓忠彥鬧得不可開交。韓忠彥想到了貶在定州當知州的蔡京“有手段”,且和曾布有過大仇,便把他調回翰林院擔任承旨,希望他成為自己的得力助手。此時的蔡京已多次受到大臣們的彈劾,惡行昭彰,沒人不知道他是個“病得不輕”的壞人,韓忠彥這一招可謂引狼入室。結果沒過幾個月,曾布和韓忠彥兩敗俱傷,蔡京坐收漁翁之利,很快拿掉韓忠彥取而代之。
二是帝王失之懦弱或自身荒淫,給了權臣提拔“帶病”官員以可乘之機。如果帝王本身並不具備管理國家的能力,又貪圖享樂,權臣很容易乘機弄權架空帝王,形成事實上的“大總管”。宋徽宗荒淫無度不恤國事幾乎無人不知,這樣的帝王在位,形成奸臣當道的格局幾乎是必然。蔡京深知徽宗喜好園林,於是極力促成“花石綱(運送奇花異石的船隊)”和艮岳(北宋末著名宮苑)的修建,並置應奉局於蘇州。為了迎合徽宗的癖好,蔡京屢屢動用國庫銀兩,每次都是幾十、幾百萬地支取。而這些銀兩,大都進了蔡京自己的腰包。艮岳建成后,主持花石綱的蘇州人朱勔“擢至防御使,東南部刺史、郡守多出其門”,也就是說朱勔升職后,又提拔親信擔任東南地區的刺史、郡守等地方官。與其說朱勔是被蔡京“帶病提拔”的贓官,毋寧說是與蔡京狼狽為奸。
三是同惡相濟的塌方式腐敗。歐陽修在《朋黨論》裡說:“小人所好者,祿利也﹔所貪者,財貨也。……君子則不然,所守者道義,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節。”在歐陽修看來,人有兩類,一類是以利天下為己任的君子,一類是以滿足私欲為目的的小人。“官”這個群體的主流究竟是君子居多還是小人居多,直接關系到整個社會的道義忠信和腐敗貪殘。北宋神宗朝之前的近百年雖然也有貪官,畢竟是個別現象,將這幾個貪官“棄市”也就罷了。如果是小人掌握了大權,勢必造成滿朝文武同惡相濟,形成全方位劣幣淘汰良幣的局面。小人得勢后彼此“黨引以為朋”,構建成一個個貪腐山頭和利益團體,使整個官場流氓化、黑幫化。在這樣的官場中,“帶病提拔”才是常態,清廉之士若能得到提拔,倒是新奇事了。還以巨貪朱勔為例,在他主持花石綱期間,“徐鑄、應安道、王仲閎(都是東南地區的地方官)等濟其惡,竭縣官經常以為奉。所貢物,豪奪漁取於民,毛發不少償”。在這種情況下,所在地方官要麼為虎作倀,要麼遭罷免而淘汰出局,沒有第三條路可走。一旦壞人掌了重權,按照與朝廷正常秩序完全相反的游戲規則操縱屬下,朝廷想整治都無從下手了。這種地毯式、塌方式腐敗不僅涉及到各層官員,甚至連胥吏走卒都有了趁機大撈一把的機會。《宋史·朱勔傳》說,在運送花石的過程中,“篙工、柁師倚勢貪橫,陵轢州縣,道路相視以目”。這些連“小官”都稱不上的人居然也能貪污橫行,根本原因是他們上面有保護傘。
從以上史實不難看出,官員腐敗與否,關鍵還是帝王如何,倘若為帝王者自身奢靡不恤國事,甚至不惜養虎成患,竭天下之財力滿足無盡的私欲,官員的腐敗便有了根基,不論是塌方式腐敗還是官員帶病提拔,都是不可避免的必然趨勢。此外,忽視道德培養,搞單純的經濟至上,客觀上形成“人人向錢看”的享樂傾向,也是誘發層層腐敗的重要因素。
(作者為江蘇鹽城師范學院文學院教授、長篇歷史小說《趙宋王朝》作者)
【參考文獻】
①(元)脫脫等撰:《宋史》, 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
②(宋)朱弁:《曲洧舊聞》,北京:中華書局, 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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