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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手筆)

孝道:中國優於西方之道

周桂鈿

2015年02月03日08:1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孝道:中國優於西方之道(大家手筆)

  有人說“百善孝為首”或“百善孝為先”,也有人認為孝道是封建糟粕,不該繼承,必須剔除。對這些說法,應從理論上予以分析。

  如何理解儒家孝道的基本精神?儒家認為,每個人的生命都是父母給的,孝道就是報答父母的養育大恩。《孝經》有言:“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這就是說,青少年時期要保護好身體,減少父母擔憂,是孝的開始。“教”字一邊就是“孝”,說明教育是從孝道開始的,對少兒教育應從孝道始。從這個意義上說,“百善孝為首”“百善孝為先”是對的。教育應以孝為首先。

  但如果把孝理解為壓倒一切善的最高道德,那就可能偏離儒家的基本精神。孝的精神實質,在儒家經典如《論語》《孝經》裡均有現成答案。有人認為孝是最高道德,同時將孝道理解為一切都聽父母的,要順從父母。這是后代文人將孝單向化、絕對化的結果。“五四”時期,我國一些學者批判儒家孝道,主要就是批判此類被歪曲了的孝。

  其實,《論語》《孝經》都提到“幾諫”,即當父母親做了不義的事,子女要對其進行委婉的勸諫。《論語》中還有“子為父隱”的說法。“幾”與“隱”均有隱私之意,相當於家丑不可外揚。荀子說:“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人之大行也。”就是說道義高於君父、高於忠孝。儒家還有“大義滅親”的說法,也是大義高於孝的意思。義有小、中、大,小義則隱,中義則幾諫,大義則滅親,這些與孝並行不悖。

  對於今天我們如何盡孝道,可根據《孝經》的精神來探討。青少年時應保護好身體,珍惜生命,盡可能地幫父母做一些家務事,努力學習,為未來的發展准備條件。這是“始於事親”。成年后,不能隻守在家,應出去做事。要做事,就得跟他人打交道,有上級、有同事,都要搞好關系,對長輩也應像對父母那般尊敬。這是“中於事君”。最后是“終於立身”,即孝是一輩子的事,要一輩子做好事、不做壞事,為社會、為人民多做奉獻、作出貢獻,留下好的名聲,為父母爭光。

  《孝經》對不同社會角色有不同的盡孝要求。在我國春秋時期,社會成員分許多等級,最高層為天子,其次是諸侯,接下去是卿大夫、士,普通民眾是庶人。從天子到卿大夫都是統治集團的成員,士為沒有掌權的統治集團后備成員。當天子的不能只是伺候好自己的父母,更重要的是給自己管轄的百姓帶來幸福,所謂“德教加於百姓,刑於四海”。諸侯相當於高層干部,如何盡孝?《孝經》提出“在上不驕,高而不危﹔制節謹度,滿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長守貴也。滿而不溢,所以長守富也。富貴不離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現在一些高級干部驕奢淫逸、違法亂紀,最終入了監獄,自己受罪,父母蒙恥,就不能算孝子。卿大夫和士相當於中、下層干部與后備干部,言行舉止要謹慎、守規矩,不能胡說八道、胡作非為,這樣才能保持自己的地位,這就是孝。庶人隻要勤儉,保証贍養父母,心中又有敬意,也就行了。《孝經》中的這些理念和規范,都可以結合今天的實際深入體會和合理借鑒。

  從理論上了解儒家孝道並不難,難在對儒家孝道的融會貫通。可探討幾個現實的問題,如儒家講孝子“三年無改於父之道”。有人問,如果父之道是壞的,也不能改嗎?父活著時不合義的行為還要“幾諫”,死后怎麼會不能改!又如《論語》上說,“父母在,不遠游。”那麼,當今我們許多人都要出國留學,還非要等父母不在了嗎?事實上,孔子同時強調“游必有方”,即遠游當然是可以的,但應告訴父母到哪兒游,以便有事時能找到自己。還有人認為,盡孝道不該提倡跪拜。古代經常要跪拜,現在不多見了。但現在許多人結婚時,一拜天地,二拜高堂﹔有的地方給老人祝壽,場面熱烈隆重,晚輩給老人跪拜,也很自然,沒有人覺得不合適。這些屬於各民族的風俗,會與時俱進、不斷更新的,各民族也會選擇自己認為合適的方式,因此不必按某種模式搞一刀切。

  西方沒有孝的觀念。孫中山說:孝道是中華民族的特點,也是優點。西方有人認為,子女沒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因為沒訂過協議。但中華民族認為,不是什麼事情都要訂協議的。以一個民族的傳統批評另一個民族的傳統,是不可取的。在盡孝的問題上,我們要尊重自己的傳統,遵循自身情感和理性的指引。

  (作者為北京師范大學哲學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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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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