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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講話精神)

包心鑒:堅持發揮人民政協在發展協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人民政協成立65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

2014年10月23日08:2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堅持發揮人民政協在發展協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人民政協成立65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

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5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全面回顧人民政協光輝歷程,深刻總結65年來人民政協工作的寶貴經驗,深刻闡述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大戰略思想,具有很強的理論性、實踐性、指導性,是做好新形勢下人民政協工作的根本遵循,也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文獻。他強調,要進一步准確把握人民政協性質定位,堅持發揮人民政協在發展協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深刻學習領會這一重要講話精神,對於我們加深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理解和認識,推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發展,更加廣泛凝聚全民族智慧和力量,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而奮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人民政協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

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指出:“人民政協以憲法、政協章程和相關政策為依據,以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為保障,集協商、監督、參與、合作於一體,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這一重要論述深刻揭示了協商民主與人民政協之間內在的、本質的聯系。

人民政協是推動協商民主發展的重要力量。人民政協與協商民主的聯系源遠流長。1949年9月召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主題就是協商建國。這次大會討論通過的重要文獻、重要決議,對新中國的建立和長治久安發揮了重要作用。此后幾年,國家的大政方針、重要法案,經全國政協協商后,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或政務院通過並公布實施,體現鮮明的協商民主精神。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在傳承協商對話優良傳統和黨領導與推進政治協商成功經驗基礎上,借鑒現代協商民主理論,明確把協商民主作為社會主義民主的一種重要形式。黨的十八大提出,在發展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進程中,要完善協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機制,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在黨的領導下,以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為內容,在全社會開展廣泛協商,堅持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這些重要論述和部署,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發展指明了方向。

協商民主是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內核。作為一個專門協商機構,人民政協組織就是發展協商民主的重要載體,人民政協工作就是發展協商民主的工作。一是人民政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人民政協的重要職能是組織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以及各界代表人士開展民主協商活動﹔人民政協在本質上是一個實行協商民主的組織機構。二是開展民主協商是人民政協工作的基本方式。民主協商、求同存異,是人民政協工作的基本原則﹔廣泛征求意見、盡可能達成共識,是人民政協工作的基本目的。三是團結和民主是人民政協工作的兩大主題。人民政協的一切工作都圍繞這個主題,體現民主精神﹔人民政協發展協商民主的過程,就是在充分民主的基礎上尋求共識的過程,也是在充分民主的基礎上加強團結的過程。四是人民政協為發展協商民主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通過人民政協組織的政治協商活動,可以把協商民主提升到國家政治制度層面。

緊緊圍繞協商民主的本質要求履行人民政協基本職能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人民政協要把協商民主貫穿履行職能全過程,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制度建設,不斷提高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好協調關系、匯聚力量、建言獻策、服務大局。這一重要論述,主題鮮明,指向明確,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更好履行人民政協基本職能的根本指針。

緊緊圍繞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本質要求履行人民政協的政治協商職能。人民政協的首要職能是政治協商。這一職能,與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本質要求是完全一致的。正是由於人民政協在長期實踐中堅持不懈地履行政治協商職能,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就國家發展、國家治理以及經濟社會變革的大政方針和重大問題廣泛深入地開展政治協商,凝聚各黨派、各民族、各社會團體和廣大社會成員的共識,增進對黨和國家的政治認同,增進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認同,才使其地位不斷鞏固、作用不斷提升。當前,我國正處在發展的關鍵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尤其需要人民政協充分履行政治協商職能,在增進共識、凝聚力量、弘揚正能量中發揮更有力更有效的作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實質是確保人民當家作主的真實權利,為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公共政治和國家及社會治理提供廣闊渠道和制度平台。應緊緊圍繞這一本質要求,立足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更好地履行人民政協的政治協商職能。

緊緊圍繞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本質要求履行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職能。馬克思、恩格斯指出,一切公職人員都必須“在公眾監督之下進行工作”,這樣才“能可靠地防止人們去追求升官發財”和“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中共中央將權力監督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確提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明確強調“建立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使權力運行守邊界、有約束、受監督”,“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權力監督的主體是人民。人民在權力監督中的主體地位和作用,主要通過各種檢查、監察、監督機構以及各類民意訴求傳送渠道等來保障和實現。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一個重要政治功能是通過各黨派、各民族、各社會團體和各類代表人士的民主協商加強監督,這也是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的一個重要價值指向。

緊緊圍繞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本質要求履行人民政協的參政議政職能。當代中國的協商民主,承擔著凝聚和吸納各種政治力量的智慧共同治國理政的重要政治功能。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指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是中國共產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明確要求協商民主在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參與、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促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中發揮重要作用。凝聚和吸引各黨派、各民族、各團體和各界代表人士參政議政,是人民政協的一項重要職能,也是人民政協獨特的、獨有的、獨到的優勢,這與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本質要求有機契合。應以參與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和社會治理現代化為指向,努力開辟參政議政渠道,著力提升參政議政實效,有效履行人民政協的參政議政職能,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建言獻策、治國理政的重要作用。

積極適應協商民主的發展趨勢推進人民政協制度創新

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對如何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要求推進和深化人民政協改革創新提出明確要求。他指出:“人民政協要適應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堅持改革創新精神,推進人民政協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工作創新,豐富民主形式,暢通民主渠道,有效組織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各界人士共商國是,推動實現廣泛有效的人民民主。”在全面深化人民政協改革創新中,積極適應協商民主的發展趨勢推進制度創新,無疑是十分重要的內容。

積極適應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民主本質推進人民政協制度創新。協商民主,本質在於民主,目的也在於民主。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是中國共產黨人始終高揚的光輝旗幟,是人民政協一切工作的主線。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人民政協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協商民主要做到“真協商”,就必須堅持以人民民主為基礎和前提,“協商於民、協商為民”。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社會主義愈發展,民主也愈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尤其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使社會主義民主具有更加旺盛的生命力。這樣一種宏偉目標和艱巨任務,要求人民政協必須緊緊圍繞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履行基本職能,深入推進協商民主。否則,抓不住根本與主題,僅僅抓住一些具體的甚至是枝節性的問題進行協商,就失去了人民政協作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與意義。

積極適應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的戰略任務推進人民政協制度創新。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深刻指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應該是實實在在的、而不是做樣子的,應該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個方面的,應該是全國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級的。因此,必須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體系。”構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體系,推進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制度創新,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政治任務。當前亟須從以下幾個環節予以突破和加強:一是以加強制度化為主要方向,切實將民主協商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的決策程序,作為各級政協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建立健全規范化和常態性的政治協商制度。二是以發揮主動性為關鍵環節,切實發揮人民政協在黨和國家重大事務協商中的主動性作用,主動出題目、作預案,主動圍繞協商議題開展調查研究。三是以增強有效性為根本目的,把民主協商貫穿於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根據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來決定和調整決策和工作,從制度上保障協商成果落地,使各項決策和工作更好地順乎民意、合乎實際。

(作者為中國政治學會副會長、中國科學社會主義學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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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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