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正確處理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的關系。我們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質上是一致的。黨既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也領導人民執行憲法法律,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証執法、帶頭守法。政法工作要自覺維護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的權威性,確保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得到統一正確實施。要正確處理堅持黨的領導和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的關系。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要支持政法系統各單位依照憲法法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開展工作。黨委政法委要明確職能定位,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領導政法工作,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重要作用。
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牢固確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該由自己行使的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要建立健全違反法定程序干預司法的登記備案通報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要強化公開,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讓廣大干部群眾在公開中監督,保証權力正確行使。要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強化責任追究,不能讓制度成為紙老虎、稻草人。
遵守黨的紀律是無條件的,要說到做到,有紀必執,有違必查,不能把紀律作為一個軟約束或是束之高閣的一紙空文。黨的各級組織要加強對黨員、干部遵守政治紀律的教育,黨的各級紀律檢查機關要把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放在首位,確保全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014年1月14日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必須適應國家現代化總進程,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提高國家機構履職能力,提高人民群眾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經濟社會文化事務、自身事務的能力,實現黨、國家、社會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不斷提高運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有效治理國家的能力。
——2014年2月17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講話
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在整個改革過程中,都要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加強對相關立法工作的協調,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
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要注重改革舉措的配套銜接,注重分類推進,強化任務落實,保証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加快形成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制,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2014年2月28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上的講話
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更好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對各類社會矛盾,要引導群眾通過法律程序、運用法律手段解決,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環境。
——2014年4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
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完善司法責任制、健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設立知識產權法院,都是司法體制改革的基礎性、制度性措施。試點工作要在中央層面頂層設計和政策指導下進行,改革具體步驟和工作措施,鼓勵試點地方積極探索、總結經驗。中央有關部門要支持司法體制改革工作,幫助地方解決試點中遇到的難題,確保改革部署落到實處。試點地方的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司法體制改革的組織領導,細化試點實施方案,及時啟動工作,按照可復制、可推廣的要求,推動制度創新。
——2014年6月6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上的講話
貫徹執行黨的群眾路線是一項長期任務,解決作風問題是一項經常性工作,必須在抓常、抓細、抓長上下功夫。要體現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維,把中央要求、群眾期盼、實際需要、新鮮經驗結合起來,努力形成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以剛性的制度規定和嚴格的制度執行,確保改進作風規范化、常態化、長效化,切實防止“四風”問題反彈。
——2014年6月30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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