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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土地制度改革何處去?——訪著名經濟學家華生教授

2014年05月12日13:37   來源:國家行政學院學報

土地非農使用的難題

記者:土地財政是受到詬病最多的話題,這條路走到今天正面臨非常大的問題,僅就經濟上也存在著一個持續性的問題。您是如何評價這一問題的?

華生:農民進城,沒地方住是因為他沒地,這涉及到我們土地的分配制度。現行土地分配制度的主要模式,就是政府征地,征地以后政府賣地,形成土地收入,政府用這個收入來建設城市,搞基礎設施建設。這是我們的土地財政這一塊。十八屆三中全會做了一些改變,一面縮小了征地范圍,一面增加了農民補償。這兩個措施一個是減少了地方征地賣地的范圍,收入會減少﹔一個是提高地方政府補償的成本,成本要增加。因此,三中全會這兩個決定,如果得到貫徹,地方政府的日子會更不好過。

這是我們現在土地財政制度的問題,一方面自己難以為繼,另外一方面吃力不討好,受到大家的批評。翻開報紙、媒體,上面基本上都是罵我們自己的政策的,說這個多不像話,政府都把好處拿走了。所謂“牽走一頭牛,補償一隻雞”,盡管實際上不是這麼回事,政府債務累累。但是大家都這麼說,那也沒有辦法。因為錢確實首先是進了政府的腰包,而政府確實也做了一些不是老百姓真正需要的東西。搞了一些形象工程,搞了自己的大樓,那確實是。但是大部分應當說還是用在基建上,但大家不領情。而且補償費用越來越高,在我們的沿海地方、重點城市,那補償已經成天價了。

到目前為止,我們對這個問題是沒有回答,繞著走的。文件裡既沒有說土地財政政策很好我們要堅持,也沒有說土地財政大家批評都有道理,我們要改掉。這其中至少有兩個問題。一個是我們的經濟增長整個這階段的模式是不是跟這種特殊的土地財政有關系,是不是靠其實現的?這是第一點。第二是說,你說這個土地財政不行,大家都說不行,怎麼辦?你們誰能說出個行的辦法來,我想這第二條更重要。因為你不說行的辦法來,那這個事情沒法聽你的,你再有多少意見,我們隻能糊涂往前走。

所以,用什麼來替代我們現在的土地財政,這個問題不回答,我們確實沒辦法往下走。我理解,這個恐怕是一個主要的困難。這個問題太敏感,涉及到我們整個的制度,現行的整個中央地方的財政制度。所以,這個問題到現在為止,應該說,還沒有非常認真的研究,包括在內部公開來討論這個問題,說土地財政不行用什麼來替代,這個基本上還沒有。這是我們土地問題的難點,這難點是涉及到我們自己的。凡是涉及到自己的事情都是最難的。

記者:我們都知道,宅基地是土地問題中的又一個難點,宅基地被叫停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華生:土地問題的難點,也是最復雜擾人的地方,就是這個宅基地。三中全會專門有一段話講宅基地的問題。仔細再看,這段話是從宅基地的改革談起,結尾說的卻是,要進行試點推動農民住房的抵押、轉讓。從地開始,講到后面地沒了,就剩地上的房子了。如果這個地不考慮的話,房子抵押了地沒變,或者地怎麼辦,沒回答,這個體現了問題的敏感性。

宅基地上面蓋的是農民住房,我們規定的是一戶一宅,從農地上劃出來免費取得。現在壓倒性的觀點,主張宅基地跟城市的商業用地應該是同地、同權、同價。那麼究竟能不能同呢,恐怕還不那麼簡單。最初三中全會有很多人要把這個寫進去,我們看到最后還是沒寫,最后是從地開始講到房子的。這個問題的難點在什麼地方,我理解宅基地問題最大的難點,就是我們在農村的規劃治理的能力是非常差的。我們連城市的違建還沒管好呢,如果宅基地放開的話,城裡富人都下鄉圈地搞庄園,這個建筑的混亂局面恐怕難以遏制,這是最后宅基地被叫停的一個重要原因。

記者:小產權房子問題很嚴重,在全國的數量非常大,小產權房能不能合法化,其面臨的問題是什麼呢?

華生:小產權房合法化,一種意見是說,讓以前蓋的合法化,今后再也不准搞了。但既然過去說了這麼多年都是非法的,突然有一天宣布能夠合法,那說明現在說的話你千萬別信,你趕緊多建,將來肯定還有一天還有說法,說到那時為止還是合法。因為我們下了那麼多文件都是不合法的,現在說以前合法、以后不合法是沒有任何公信力的。

返回來說,小產權房能不能合法化,變成一個違反規劃建筑可不可以合法化的問題。這個我講過,違建中國不能合法、西方不能合法,永遠都不能合法。每個人都為了自己的最大利益去建,最后這個地方不適合人居住了。

小產權房問題涉及到違建是不能合法化的。我的觀點是,處理小產權房的問題,原則應該是很清楚的。讓建設小產權房的人跟居住小產權房的人不能夠得利。不能讓違法的人得利,讓合法的人吃虧。真正使今后違建不出現最主要的辦法,就是你要讓所有以前做的人沒賺到什麼便宜,后面的人自然就不干了。人家沒房子買一個小產權房,最后肯定是要把這個房子給他的。但是不能夠讓他相對比同期買大產權房的人撈一個很大的便宜,那實際上是鼓勵違建。

記者:您認為,小產權房合法化這個問題在中國搞成這個樣子,實際上是我們國內缺乏法治觀念的一個最典型的表現。如何理解?

華生:實際上就是一個事兒,如果你有土地,而且這個土地是你合法擁有的,不管是所有還是佔用還是使用,你有沒有權利在上面搞建筑。實際上,你就要回答這麼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回答了,下面的事情就好辦了。

現代所有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的基本法律,就是“建筑不自由”。這塊地是你的,也是住宅用地,但是你不能隨便建房子。我花兩年時間寫了一本書,其中有兩章專門是講,西方土地的建筑權和土地的所有權如何相分離的歷史過程。其他所有的東西,如果你有所有權你就有使用權。我買了這個杯子,這個杯子就是我的,然后我就有使用權了。我怎麼用它,我拿它喝茶可以,我用它裝飯也行,我不高興把它摔了也可以。但是唯有土地,你擁有土地你有所有權利,你什麼權利都有,你就是沒有建筑權,不能隨便蓋房子,這個是國內現在最缺乏的法治觀念。西方的土地都是私有制,私有制也沒有這個權利。

西方整個這套規定,跟我們現在對市場經濟的理解相差十萬八千裡。我們去德國,德國是在這方面要求最嚴的。德國從18世紀、19世紀開始就是建筑不自由。現在到德國看,從城市到鄉村,都特別漂亮﹔實際上,人家的那個漂亮的后面,不是靠每個人的自覺,是靠法治。

所以,在土地問題上,土地的非農使用的法治方向是什麼,就是所有權和開發權相分離的這個現代的土地制度,我們國內包括我們領導都要補課,因為這些基本的道理都還不知道。從國外回來的很多人,他不講這個,他主要跟我們宣傳的是私有產權的至上﹔他不去講現代西方的土地制度發展到今天,他的土地利用是高度規劃的、高度計劃的,比我們的計劃經濟還厲害。

記者:宅基地的改革大勢所趨,其未來改革的方向是什麼?

華生:從方向上來說,宅基地將來是一定會自由買賣的,這是市場經濟和改革的方向。違建不能合法化,這也是法治社會的底線,它永遠合法化不了。什麼是我們改革的方向,什麼是這裡面的誤區,我們在分析土地制度難點的時候一定要非常清楚。

宅基地將來從方向上來看,就是要逐步改的,就是城裡人也是可以下鄉,去買地去置業,但是這需要條件。三中全會的決定最后把這一塊給卡住了,我認為非常正確,要不然不說天下大亂,至少天下中亂。為什麼呢?在今天這個情況下,如果允許城裡人下鄉買地,那我們有太多的富人,想到農村去圈一大塊土地,去搞個庄園,周末去度個假。他能遵守規劃嗎?我們城裡面還在樓上面蓋房子呢,農村裡嚴格實施規劃管治,我們現在還沒有這個能力。將來從方向上講,是應該允許居民下鄉購買土地,不過要有稅收調節,有土地用途和規劃管治。這一點看看發達國家就知道了,我們沿著市場經濟方向走,將來會是什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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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實習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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