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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反恐戰略亟須升級

2014年03月24日10:21   來源:京華時報

原標題:我國反恐戰略亟須升級

  >>訪談 

  反恐法出台過程會加快

  京華時報:何為恐怖主義?

  賈秀東:要精確定義恐怖主義並不容易,迄今國際上對恐怖主義的定義有100多種,聯合國成員尚未就恐怖主義的定義達成一致。

  全國人大會常委會2011年通過的《關於加強反恐怖工作有關問題的決定》,雖然沒有直接定義恐怖主義,但對恐怖活動作了界定:恐怖活動是指以制造社會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脅迫國家機關、國際組織為目的,採取暴力、破壞、恐嚇等手段,造成或者意圖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公共設施損壞、社會秩序混亂等嚴重社會危害的行為,以及煽動、資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協助實施上述活動的行為。

  上述界定勾勒出了恐怖主義的基本特征。

  京華時報:我國主要面臨哪些恐怖勢力的威脅?

  李偉:主要是公安部2003年公布的4個組織: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東突厥斯坦解放組織、世界維吾爾青年代表大會、東突厥斯坦新聞信息中心。不過,世界維吾爾青年代表大會基本停止以這個名稱活動了,它在2004年與東突厥斯坦民族代表大會合並,成立世界維吾爾人代表大會(“世維會”)。還有一些以協會、基金會為名稱的在境外的東突組織,它們有時候成立有時候消亡,沒有明確數字。

  京華時報:這些恐怖組織都有什麼特點?

  李偉:這些組織的大本營都在境外,他們最主要的目標是我國新疆地區,像烏魯木齊“7·5”事件就與“世維會”有緊密聯系。這些恐怖活動的主要模式是,境外策劃指揮,境內組織實施,具體方式方法手段會不斷變化。

  京華時報:國內的暴恐犯罪呈現哪些新特征?

  李偉:要強調一點,恐怖活動的本質沒變,變化的可能是手法手段和活動區域。

  梅建明:主要表現在地區的擴大化。現在已經不是一個地區、一個城市的事兒。

  京華時報:我國的反恐策略是什麼?

  梅建明:露頭就打,打防結合。對恐怖分子要出現一起,打掉一起,不能手軟。預防恐怖犯罪,要發動社會力量,讓社會成員充分認識到恐怖主義的危害,這樣才能真正預防和及時反恐,讓犯罪分子的作案效率降到最低。

  京華時報:國內目前有哪些機構參與反恐?

  梅建明:反恐是政府力量和社會力量結合。政府部門包括公安、武警、交通、民政等部門,社會力量也很廣泛,包括社會成員、社會組織等。

  京華時報:全國兩會期間再次提及反恐法,為什麼一定需要一部反恐法?

  李偉:主要是因為《刑法》的局限性。《刑法》是一部威懾法,就是你犯罪我要懲罰你。但是恐怖活動是一種新型犯罪活動,恐怖分子都是亡命徒,《刑法》對他們的威懾作用並不大。反恐法是一部預防法,在實施恐怖犯罪之前,就要發現並及時挫敗。預警防范才是反恐法重點要強化的。

  梅建明:恐怖主義威脅已經不是一時一地,而社會對恐怖主義的認識還不夠,亟須通過一部法律取得共識,以更好地凝聚反恐力量。

  京華時報:反恐法一直沒有出台,困難在哪裡?

  李偉:可能還是認識問題,一部法律的出台由於其

  權威性准確性本來就需要一定時間。目前來看,我認為反恐法的制定和出台的過程會加快。

  梅建明:首先是社會成員對恐怖主義的認識不足,以前民眾可能不太注意反恐法。其次是技術上的難題。反恐法比較復雜,在對恐怖分子的罪行、歸類等問題上容易引起爭議,需要反復研究、打磨。再次,是體制性問題,需要協調涉及到的部門。

  京華時報:國安委在反恐行動中的作用?

  梅建明:將起到頂層設計的作用,統一領導,協調各個部門,從宏觀上指揮,掃清體制性障礙。

  京華時報:遇到突發恐怖事件,群眾第一時間應該如何應對,如何保護自己?

  李偉:這是個異常復雜的問題。恐怖襲擊在不同環境下發生的態勢、模式都不同。如果每發生一次恐怖事件,告訴大家如何去做,這只是個治標的方法,而且很難解決一些深層次的問題。

  對於群眾應對恐怖事件,應該是一個系統的民眾安全意識的培養,不僅針對恐怖襲擊,還包括自然災害以及一些突發狀況。這不僅是一個應對的層面,國家更應該把安全意識作為公民應當具備的素質來考慮,而這種素質的培養應當納入國家教育之中。

  這種安全意識教育應該從幼兒園起就作為必修課程,具體涉及三個方面。一是教會群眾在不同環境下求生的知識技能﹔二是如何逃生的技能,就是在不同環境下最大限度保全自己生命的知識技能﹔三是救助,包括自救和互救。這些學習要形成習慣,形成條件反射,這是一個長期的教育培養過程,整體的國民安全素質才會提高。(記者梁超王彥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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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朱書緣、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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