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明
二、“涅槃”境界
佛教基本教義認為,人生是“無常”的,充滿痛苦,隻有信奉佛教,努力修行,才能徹底擺脫生死苦惱,進入“涅槃”境界。佛門五戒是佛教為在家和出家的男女信徒們制定的戒律。佛教中有關於時空無限、心性盡染、因果以及心理作用等的細密分析,強調修身養性在解脫成聖中的決定作用,中國有許多詞匯、成語等如緣分、世界、一剎那、如實、無常、解脫、六根清淨、不可思議、作繭自縛等等,都是從佛教文化中來的,我們常說的天地之性和氣質之性的理論以及主靜、主敬的修身方法都是在佛教理論的影響下提出的。古印度佛教思想中所蘊含的核心價值觀大體可以概括為:
1.眾生平等的觀念
認為眾生之間乃至與佛之間本質上都具有同一的特性。佛教宣傳生佛不二、生佛一如的思想,認為眾生與佛在本質上都具足真如佛性,迷妄的眾生並不滅其真如佛性,覺悟的佛也並不增加其真如佛性。就同樣具有成佛的可能、基礎這一意義來說,眾生與佛是平等不二的。這與有的宗教視人神為二,稱人是神所造或從神流出的說法是迥異的。
佛教“眾生平等”的觀念包含了人人平等的思想,反對“種姓觀”,提倡不分“種姓”,不同家族、部落、民族、男女老幼之間人人皆應相互關愛,一視同仁,這一“平等”主張是佛教的核心價值主張之一,體現了一種敬畏生命、慈悲博愛的情懷。這種平等博愛的思想主張,來自於佛教對眾生皆苦的現實境況的認識與同情和對以普度眾生同得解脫為最高目標的價值理想的追求。這種主張不隻限於要你對待任何一個他人,而且要你對待一切有生之物也應有慈悲博愛的情懷,平等看待他們的生命權利,對出家信佛的人“吃素”的要求就是因此而產生的。從今天的人類所面臨的生態問題來說,佛教價值觀中早已包含了生態倫理思想,在哲學世界觀上佛教顯然是反對人類中心主義的。這種價值觀所體現出來的博愛、大愛精神,盡管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不僅做不到,而且還會找出各種理由加以反對和抵制,但其中所蘊含的高超智慧和超前的洞察力一旦被人們所領悟,人們即使依然做不到這一價值要求,也會對佛教徒的價值追求和生活方式給出無聲的尊重和禮遇。佛教的眾生平等思想,對古代社會不平等的等級制度所帶來的社會欺壓行為起到了一種很好的道德緩沖作用,盡管它改變不了上下有別、尊卑有序的封建禮制,但對在這個體制內的人們的思想價值觀念的影響,有效地減少了各種惡行的發生。
從哲學上來看,佛教的“眾生平等”思想體現了生命觀、自然觀與價值觀的統一。佛教強調宇宙間一切生命的平等,關愛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又主張無情有性,敬畏自然,珍愛自然,攝護自然﹔還宣揚眾生以解脫為最終目標,以進入清淨、美妙、庄嚴的佛國淨土為最高理想。這都表現了佛教平等思想作為一種價值觀的深刻性、號召性和崇高性。
2.“度人利他”的觀念
大乘佛教的主要精神,如果用一句話概括的話,那就是“悲智雙運,福慧並修”。體現了大乘佛教度人利他的價值主張。“智”和“慧”體現的是大乘佛教自度自力的智慧解脫,“悲智雙運”是大乘佛教就教義宗旨來講的,而“福慧並修”則是從修道者的修行方向和方法來談的。
佛教的發展分成不同的時期。公元前6世紀末至公元前4世紀中──從釋迦牟尼創教到他死后一二百年是佛教史上的原始佛教時期。公元前4世紀中葉,佛教內部又因教義和戒律產生認識分歧,教團分裂為上座部和大眾部兩大系統,部派多18或20個(古書記載有別),這被稱為部派佛教時期。公元1世紀,在印度南部從大眾部系統中產生大乘佛教。“乘”一般解釋為“運載”、“車輛”,梵文原義有道路或事業之意。“大乘”意為大的運載物、大的車輛或在大道行進的事業,比喻可運載廣大眾生達到涅槃彼岸。
大乘佛教為了爭奪佛教的正統,把以往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貶之為“小乘”,意謂“小道”或“小業”。在“大乘”看來,它們是“在小道行進的車輛,是佛祖為小根器的人所說的教法。大、小乘之別既有教義理論上的,又有修行實踐方面的。但無論如何,二者所使用的佛教基礎原理是一致的,都來自於佛教的教義。二者差別主要是對佛教教義的不同看法,反映了佛教隨著時代的推移與當地實情結合的情形。早期的大乘經中已有重視“識”(心)的表現。例如,一些大乘經中反復強調外物是人的錯誤觀念或幻覺。錯誤觀念或幻覺實際也是一種識,但早期大乘經中直接論述“識”的段落畢竟不是很多,對其作用的強調也不是很突出。在這方面最為突出的是一些續出的大乘經和瑜伽行派。
佛教中出現大乘后在理論上有不少變化。大乘佛教提出了一些不同於早期和部派的觀念。產生這種變化有多種原因,除了佛教內的原因外,受奧義書思想影響或通過后來的婆羅門教哲學派別間接受奧義書思想影響是重要原因之一。大乘佛教的兩大派別是中觀派和瑜伽行派。這兩派及兩派出現前后的一些大乘經在實有和空無觀念方面都提出了一些重要的見解。
大乘佛教中較早出現的經典是般若類經。最初將般若類經的思想總結歸納出來並形成理論特色的是中觀派。此派側重講性空,也講假有,並通過中道的觀念將二者結合起來。
3.因果報應的觀念
佛教的一個重要理論是善惡因果報應的教義。認為人的行為包括身、口、意三個方面,稱“三業”。善的行為將有好的報應,惡的行為將有壞的報應。這種報應通過過去(前世)、現在(今世)、未來(來世)的三世輪回來實現。因果報應論是古印度佛教用以解釋世界萬物有關系的基本理論。它認為世間一切存在並非彼此孤立,而是處於相互聯系的因果鏈條中,每個人的善惡行為必定會對自身的命運發生影響,召感相應的回報。
古印度佛教中的因果觀念認為,宇宙各種事物在生成變化之過程中,皆有其因果作用,可以包括物質現象和人類為謀求生存而作的一切行為活動,其范圍不受空間、時間的限制。種豆得豆,種瓜得瓜,是物質的因果﹔作惡受殃,作善受福,是行為的因果。古印度佛教的因果觀念具有普遍性,佛經中自凡夫至十地聖菩薩的一切行為,皆在因果律支配的范圍之內。
因果報應的哲學基礎是緣起論,緣起論是論述事物之間關系的理論。緣起論中的“緣”即“因緣”、“緣由”的意思,指每一事物的出現、相遇必有原因、是事先條件所促成的,因具備了某些條件才會出現的。古印度佛教認為,世界上一切事物均由各種因素和條件和合而成,也因此種關系分解和消散。
因果報應思想突出了道德在果報產生的因和作為條件的緣裡面的重要性,強調道德在生命長流中的作用,道德是自我塑造未來生命的決定因素。要求人們從道德上嚴格要求自己,尤其是從心理上防非止惡,戒除無始劫來的貪、嗔、痴、慢習氣,去除各種不符合道德標准的行為,從而對人生和社會的各個層面產生良性的、積極的影響。
印度佛教心性論的理論架構是與佛教起源論、業報論、解脫論緊密相連的。佛教哲學的基學說緣起論認為,一切存在都是按緣起方式而生的,也就是把心識歸結為緣起論的重要因素。古印度佛教認為,眾生的心常為煩惱所染污,這就會導致惡行,帶來惡報,人生的痛苦也就不得解脫。同時,眾生要獲得善報,得到解脫,也離不開心,要開發心的清淨性,經過修持,以成正果。這就是說,眾生的輪回流轉和成就正果的因果關系都離不開眾生的心,都圍繞著心的活動展開。眾生的心性有染淨之別。古印度佛教以染淨論為心性,染,染污,染著(執著),充斥著煩惱﹔淨,清淨,不執著,遠離煩惱。煩惱是身心的苦惱與混亂,基本上是一種心理作用,也稱作惑,惑、染與惡相通,淨與善相通。染淨包含了善惡,而善惡的道德色彩則較染淨鮮明。染性是生死輪回的根源,淨性是成就正果的根據。心性問題是古印度佛教論証眾生修持由凡轉聖的重大問題。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古印度佛教的心性論也出現了多種觀點。
4.涅槃的價值理想
“涅槃”是古印度梵文的音譯,意譯“圓寂”、“滅度”等,就是說:智慧福德圓滿成就的,永恆寂靜的最安樂的境界。佛教認為這種境界“唯聖者所知”,不能以經驗上有、無、來、去等概念來測度,是不可思議的解脫境界。原意指火的熄滅或風的吹散,后轉為印度古代的一些宗教的專用術語。印度中觀學認為:“涅槃與世間,無有少分別﹔世間與涅槃,亦無少分別。”世間與涅槃境界不二而無分別。
佛教建立后將其吸收進佛教教義並加以闡述,認為眾生既受煩惱和欲望等諸苦折磨,也受生死業力的束縛,涅槃則是對煩惱、欲望諸苦及生死的最后斷滅,眾生通過修行宗教實踐,也就可以達到涅槃境界。
古印度佛教的重要理論雖然也涉及一般的宇宙現象,但主要還是對人生現象的分析。它要通過這些理論來說明:所謂人不過是多種要素的和合,其中沒有一個不變的實體。不能為無明所累,不能執著於不實在的東西,否則隻能陷入痛苦。隻有滅除無明,認識到人生現象的無我、無常,放棄對不實事物的欲望及追求,才能達到最高的實在境界(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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