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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傳統式“調結構”誤區

蔡洪濱 陳玉宇

2014年02月10日10:26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走出傳統式“調結構”誤區

調結構不能取代深層次的經濟體制改革

“調結構”概念長期被泛用,容易掩蓋經濟中的主要矛盾,經濟工作的著眼點往往放在一些指標比例上,使我們在數字上做文章,難免忽略對經濟問題的深刻分析。更重要的是,調結構往往取代了深層次的經濟體制改革,使得很多亟需推動的改革踏步不前。

傳統式調結構往往是通過行政力量去強行改變各種比例關系,造成越調越亂,越亂越調的惡性循環。以歷年來鋼鐵產業的調整政策為例,我們發現結構調整在實踐上導致單純提高比例、盲目追求越大越好、產能越調越過剩等一系列問題。一些產業政策使得大鋼廠一窩蜂上板材項目,長期以來高附加值的熱卷價格卻賣不過低附加值的螺紋鋼、線材﹔大大小小的鋼廠在淘汰小高爐的同時,紛紛上馬大高爐,結果產能越來越大﹔反過來又把產能過剩的主要原因歸罪於企業,再一次要求“關,停,並,轉”。事實表明,正是過多的干預才導致了鋼鐵行業的市場信號失靈,價格信號無法有效發揮作用。

這樣的問題,也常常發生在不斷制定的產業政策和新興戰略產業支持計劃上,其結果往往事與願違。近年來,出於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考慮和光伏產業廣闊的發展前景,全國各省市均把光伏產業列為優先扶持發展的新興產業,300多個城市致力於發展光伏產業,100多個城市建設了光伏產業基地。結果,過度的政策扶持和補貼,不切實際的發展規劃,幾年時間便把一個朝陽產業變成了過度擴張、產能過剩的產業。

與此同時,傳統式調結構阻礙了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傳統調結構方式慣用的強制性的計劃和行政手段不僅加劇了資源配置的扭曲程度,還擴張了行政權力,違背改革的基本方向。行政權力的擴大使得尋租問題更加嚴重,增加了腐敗風險。政府的過度政策優惠和補貼,產生的尋租空間,使得每一次的結構調整,就是新一輪的對中小企業的擠壓,這會逐漸侵蝕我國經濟長期增長的基礎。另外,調結構往往加劇了地方政府的投資沖動,不利於轉變地方政府職能。在以GDP為綱的政績考核背景下,地方政府對於中央的政策往往反應過度,每一輪的結構調整往往引起盲目投資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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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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