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門統計顯示,我國居民實際退休年齡遠低於法定退休年齡,領取養老金的平均年齡僅為53歲。提前退休,在一些地方和單位比例較高,且多有不合規之處,這帶來諸多矛盾,變相加重了養老金負擔。在中央提出推進延遲退休的背景下,廓清和規范提前退休成為當務之急。
提前退休普遍存在
2013年11月,河北省黃驊市委組織部宣布全市科級干部超過53歲,副科級干部超過52歲的全部提前離崗休養,同時提高三級工資。如此“高調”舉措立即引發社會關注,其上級部門也就此事成立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
實際上,黃驊市的做法並非孤例。在一些地方的機關事業單位,所謂“退二線”儼然成為“慣例”,甚至被某些地方塑造為體現“干部能上能下”“干部年輕化”的“創新機制”。多位基層干部告訴記者,雖然從制度層面看,“退二線”並不等於“提前退休”,但在不少地方二者顯然模糊了概念與界限。
江蘇鎮江一位胡姓公務員今年57歲,根據鎮江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相關政策,男性年滿55歲、女性年滿50歲且工作滿20年,可以申請提前退休。他告訴記者:“領導婉轉地找我談了話,可以提前退,也可以二線再混兩年。想想也快到年紀,就打了申請提前退休。”
在一些效益好的大型國有企業,提前退休情況更加普遍。南京市民劉敏告訴記者,自己有親戚在某國企工作,“早就不上班了,天天在家搓麻,各種福利獎金照拿,比我們一天累死累活拿的錢還多”。
記者了解到,“提前退休”並不止“好單位”才有,在一些效益不佳的企業,“內退”比例同樣高得驚人,且職工內退后既拿不到原有工資,也領不到足額退休金,隻有少量的基本工資,對這個人群來說,“提前退休”幾乎等於斷了經濟來源。
30多歲就“內退”的徐州市民楊桂芳目前以擺地攤為主要謀生渠道。她說:“內退之后一個月就幾百塊錢,這些年做過家政、賣過小吃,現在擺地攤,家裡收入夠用。再熬一兩年就到退休年紀了,到時候可能就不干了。”
有數據顯示,在我國不少省份,提前退休、“內退”等比重高於10%,少數省份甚至高達20%。更有甚者,在一些地方幫助辦理提前退休成了“產業”,隻要送錢走關系就能順利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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