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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琦:培育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

2014年01月22日08:1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培育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

  去年底舉行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要加強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推動土地經營權等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范運行。”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深入發展,傳統分散的農業生產經營模式與現代農業和市場經濟發展要求越來越不適應,適度規模經營成為農業發展的大勢所趨。目前,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已遍及各地,呈現經營主體多元化、流轉形式多樣化的特點。但整體規模仍然偏小,地區差異顯著﹔多數是農戶自發流轉,流轉形式以轉包、出租為主﹔流轉合同存在口頭化、短期化、隨意化問題,容易導致糾紛﹔流轉后有的承包人隨意改變土地用途,造成土地資源破壞。解決這些問題,合理配置土地資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提高農民生活水平,必須貫徹落實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培育公開、公正、規范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為此,應把握好以下幾個環節。

  健全法律制度。在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的前提下,以法律形式確立農民作為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主體地位,使土地承包經營權更加清晰完整。這是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的基礎條件。在此基礎上,健全關於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的法律法規,為土地經營權流轉提供法律依據,並明確專門管理機構負責監督流轉協議或合同的執行,確保農民土地承包權益,解除農民后顧之憂。

  完善市場機制。建立和完善土地經營權市場,關鍵在於引進市場調節機制,通過市場競爭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這就要求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要有公平、開放、透明的規則,實行統一的市場准入制度和市場監管制度。同時,應完善土地經營權價格形成機制,注重發揮市場形成價格的作用,避免政府不當干預,提高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

  培育中介機構。土地經營權流轉要有序進行,離不開土地投資機構、法律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委托代理機構、土地保險機構等社會中介服務機構的參與。社會中介服務機構是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較強的專業性、獨立性、權威性,能夠有效解決土地流轉過程中存在的供求雙方信息不暢、土地流轉范圍狹窄、流轉程序不規范等問題。因此,應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中介服務機構盡快成長成熟起來。

  強化政府職能。有關部門應加強服務和監管職能,加強對土地經營權流轉的監督管理,重點清查強制農戶流轉土地、違法流轉土地等問題。健全農村土地流轉服務體系,及時化解農村土地承包和流轉糾紛。嚴格評估流轉土地“非糧化”經營的情況,進行科學合理的監管和指導,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出台配套規章制度,規范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對土地經營權流轉后的用途進行監督和調控,幫助解決流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加強社會保障。完善的社會保障是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適應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需要,應加快完善農村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確保轉出土地經營權的農村居民生產生活水平提高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並逐步實現農村與城鎮社會保障體系接軌,以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促使農民逐漸擺脫對土地的依賴,完成職業和身份轉變。

  (作者單位:西南財經大學統計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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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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