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您曾經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建立“權力清單制度”首先需要摸清權力家底,除此之外還需要做哪些工作?
程文浩:權力清單的制作過程十分復雜,需要對各級政府、各個部門的權力進行分類、歸集、整合、列表,而這些工作的核心在於公共權力和公共資源的普查。就像經濟普查和人口普查一樣,不普查就無法真正掌握家底,相關的決策與管理也就缺乏基本的事實依據。目前我國的大量公共資源尚處於各方監督的暗區甚至盲區,前段時間社會集中關注的各省收取的社會撫養費,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正是這些監督的暗區或盲區,蘊藏著最高的腐敗風險。隻有通過權力普查才能讓公開的陽光最終照入監督的暗區,讓公共資源真正回歸到公眾的視野之中。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權力普查是權力公開運行的首要前提和必經之途。
權力公開運行的第二步,是公開權力的規則和流程(即“應然”)。也就是在權力普查的基礎之上,制作權力清單列表以及權力流程圖,並將其公之於眾,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權力公開運行的第三步,則是公開權力的實際行使過程及行使結果(即“實然”)。權力行使中的種種偏差和問題往往集中發生於權力行使的過程,並最終體現在權力行使的結果。因此,不公開權力的行使過程和結果,百姓就既不知其然,更不知其所以然,對權力的監督也就無從談起。
成都等地建立了“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網”,力圖通過電子政務將各項權力的運行過程電子化、網絡化、透明化,並實施全過程的電子監察。利用技術手段和信息公開強制打開權力運行的“黑箱”,是未來重要的發展方向。
權力公開運行的第四步,則是對各類權力進行規范與糾偏。這一階段包含大量的具體任務:一是對不符合規則與流程的權力行使行為進行及時糾正,二是對缺乏規則約束的權力加強制度規范,三是對過多過濫的權力進行必要的壓縮、合並與精簡,將其控制在合理、必要、可監控的范圍之內。
綜上所述,實現權力公開運行對於我國的民主進程與廉政建設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這項改革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目前我們尚處於改革的初期階段,真正的挑戰和困難還在后面。權力清單制度是權力公開運行的前提,一旦公布了各級政府和各個部門的權力清單,就為下一步的治本奠定了堅實基礎。千裡之行,始於足下,推動權力公開運行,可從權力清單入手。(記者 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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