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央黨校報刊社社長兼總編輯謝春濤、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在接受京華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新《條例》基本上堵住了裸官在黨政領導職務上上升的途徑。更加“嚴苛”的“破格提拔”要求,防止了跨越式升官,連續三級跳,這些都不符合規律的情況發生。
□釋疑
1
為何12年后再次修改干部條例?
建綱立制沒有盡頭
為何時隔12年要做這樣一次修改?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認為,領導干部工作需常抓常新,與時俱進,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從建立、修改到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一個探索、摸索的過程。當前國家整個處於改革期,同時在建綱立制的過程中有很多新情況、新問題,這次修改比較成型,但也沒有到頭,因為實際情況在變化,今后肯定也還要作一些修訂。
2
“十不准”為何基本全做了修改?
專對現實情況規定
許耀桐表示,這十不准,說得很新,都是針對干部選拔任用當前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跑官、要官、拉票、賄選、裙帶關系、利用職務謀取好處等等,此次作了明確規定,抓得比較准,講得很清楚,表達到位,不是無的放矢,而是一環扣一環。
3
新《條例》是新的反腐動作嗎?
著眼選拔優秀干部
許耀桐認為,條例將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相關的方方面面的人起作用,包括主要領導干部、組織人事干部、當事人等,使干部提拔、程序等更清楚,“過去說實話,誰為什麼提拔,誰為什麼不提拔,有時讓人摸不著頭腦,大家不服氣,現在這個規則很清楚地擺在那裡,就看得很清楚,大家也就各得其所了”。
4
為何增加對各年齡段干部的合理使用?
青年干部缺乏儲備
許耀桐指出,注重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相關條款中,增加注重使用后備干部,用好各年齡段干部,應當樹立注重基層的導向。
許耀桐說,中國共產黨的干部制度強調可持續性,一直講老中青三結合,這樣干部才能壯大,如果都是一個年齡段,哪天老了就接不上。過去總覺得青年“嘴上無毛辦事不牢”,領導干部往往在青年年齡段缺少儲備,這次條例這樣寫也是有道理的,注重培養年輕干部,年輕人怎麼培養?要有基層經驗,不能老蹲在機關,這是針對領導干部年齡結構不合理、經歷不完整的情況完善的規定,著眼於現在的問題。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資格,由“身體健康”的規定改為“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對話
條件苛刻堵住“火箭升官”
京華時報:新《條例》對於破格提拔領導干部比原規定增加了500字的新表述,為何特別要嚴格“破格提拔”的規定?
許耀桐:關於破格提拔增加的規定都是比較新的,作為發現、選拔人才的途徑,這條路不應該堵死。過去有段時間出現過“火箭式”提拔,后來提出干部原則上一級一級提拔,就是“台階論”,這是有道理的,經歷比較完整,著眼於把工作干好。但不能一刀切,有的人確實有特殊才能,增加的這三條規定比較靠譜,突出能吃苦、能接受考驗、特殊崗位的需要和歷練等,這些實際上條件比較苛刻,已經說明破格提拔不可能是多數,並體現了規律性,防止跨越式升官,連續三級跳,這些都不符合規律。
問責官員復出公眾情緒難接受
京華時報:新《規定》明確了被免職、責令辭職、引咎辭職的領導干部的復出時限及任職層次,為何要做出這樣的規定?
許耀桐:新增規定加大了問責力度,過去很多問責官員實際上級別沒動,就調別處“挪”了一下,對此2009年已經有了相關規定,這次條例增加規定更為正規,突出強調干部問責要搞真格,不能表面上很嚴厲,過一段時間不了了之,一年內不安排職務是最起碼的,不然干部就把責任當兒戲,出了事兒掉以輕心。問責官員免職到規定時間,如果能真正改弦更張,還可以再安排職務,也不能一棍子打死。
“管教不嚴”出事兒一塊擔
京華時報:新《條例》對“用人失察”的表述具體到了部門,甚至紀委也要擔責,為何會有如此規定?
許耀桐:新規定明確了相關連帶責任,干部當中還分“管干部的干部”,這些人某種程度上更重要,如果其身不正,干部工作怎麼搞?組織部門把關不嚴干部肯定出問題,這是根本保証,管教不嚴,出事兒要追究一定責任,紀檢監察部門也有連帶責任。
(採寫記者 商西 綜合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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