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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公:惟願每個公民都有法制意識

西部網記者 沈曉芳 王瑩

2014年01月10日10:34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王浩公:惟願每個公民都有法制意識

【60后公益律師的夢想:惟願每個公民都有法制意識】

記者見到王浩公時,他剛剛結束了一場關於農夫山泉“標准門”的法律點評。

作為一個執業律師,他把工作中80%的時間都用在法制宣傳、公益訴訟和法律援助上。“但是這幾件事兒都非常難。現在有一個法律援助的案子,死活立不上案,你說我頭疼不。”

“不幫助他們讓我情何以堪?”

每年,王浩公會接手一二十個法律援助案件,工傷、醫療事故等等,每一個案件都非常艱難。然而每當辦完一個法律援助的案子,他都會覺得很欣慰,“雖然艱難,但總會解決的。”他說,這些案子雖然掙不到錢,甚至有時候還要貼錢,“但是你會救了一家人的命,如果沒有你的幫助,這家人很可能不知道他們的命運在何方。”

法律援助,是指政府對沒有錢請律師打官司的弱勢群體,提供免費的法律幫助。“比如地震中受災的人,索要工資的農民工,殘疾人,老年人……法律援助能夠體現我們的良心,這些社會上最弱勢的群體,不給他們幫助我們情何以堪?”

“你有沒有想過那個人現在腎衰竭,如果官司打不贏,這個家如何生活下去?”提起正在接手的法律援助案件,王浩公感嘆,社會上一些惡性事件的發生,往往是因為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維護,正義不能得到伸張。

“法制就是規則,大家按法制來就沒有問題,不按法制來就很危險。過馬路時,紅綠燈就是法律。”王浩公說。

“十年磨一劍,實際上不止十年”

如今已經並不年輕的王浩公,卻還只是一個年輕的律師。畢業以后,他先后在一家國企和法律服務所工作,直到2006年才終於“入行”。

“十年磨一劍,實際上不止十年。”王浩公說,他一共參加過10次司法考試,早些年司考還是兩年一考,后來才是年年考,“那時候也有過碰壁、也有過彷徨、也有過挫折。”

但他並不覺得這是丟人的事情。“我反而受益於它。”王浩公說,十多年來不間斷的學習、研究和考試,讓他把很多條文都背得滾瓜爛熟,在做法律解答的時候可以信手拈來。

2010年,王浩公參加了第一期公益律師培訓班。同年4月,他以“涉嫌非法生產地溝油”為由,將一家常去的火鍋店告上法庭,這起官司后來在全國引起了巨大轟動。《南方周末》曾刊文稱,“王浩公案”使處理地溝油從行政處罰走向高額賠償的民事訴訟。

王浩公說,這個案子對他的打擊很大,“當時大家都質疑我,我的朋友攻擊我,有的人威脅我,還有我家人也勸阻我不要去做。”同時,這個案子對他的影響也最大,“這幾年國家和社會對地溝油的打擊已經非常多了,我的案子在其中起到了促進作用。”

“不是問題不嚴重,是沒有意識到嚴重”

“公益訴訟就是,訴訟為大家、為公眾、為社會,而不是為個人。”王浩公說,一般訴訟和公益訴訟是點和面的關系,一個公益訴訟可能會有10個甚至100個一般訴訟的效果。一開始有些人不理解,認為他在炒作,現在他都不予回應了。“隻要這個事情對社會有好處,對法制有促進,我們做就好了。”

王浩公說,這次關於水標准的法律點評雖然不是公益訴訟,卻是帶有公益性質的法律行為。法律點評結束后,他還將自己的觀點通過書信的形式寄給了國家質監部門。“有人說我,你是吃二兩饃操國務院的心。你是啥身份,還給人家質檢總局局長寫信……我說,打住打住,我考慮那麼多干啥。”

事實上,這不是王浩公第一次致函國家部委。2010年,他寫信給時任鐵道部長劉志軍,就鐵路運輸細則中不符合《合同法》的規定表達了自己的意見。2012年,他致信衛生部有關領導,希望能夠對嬰幼兒乳粉國家標准重新審查,並迅速制定安全可靠的新國標。

“現在很多的人的反應都是,這跟我有什麼關系?有時候不是問題不嚴重,而是沒有人意識到它嚴重。”王浩公說。

“為什麼會有中國式過馬路?”

王浩公一直有個想法,希望媒體能夠開設固定的欄目,對每天最熱的新聞進行法律點評,“比如校長猥褻幼女事件,為什麼是強制猥褻罪,而不是強奸罪?”他說,網上各種言論非常多,但引導輿論的通常是“文明”或者“道德”,而不是法律。

“現在人們經常說,學校黑得很,什麼什麼黑得很,沒有必要。”他說,出現問題的時候,都是事實是跟法律相悖的時候,卻很少有人願意用理性和法律的視角去分析。

“為什麼會有中國式過馬路?因為不在乎、覺得沒有啥﹔同樣,還有飆車的人,他也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一種犯罪,叫做危險駕駛罪。”王浩公說,每年他都會舉辦多場法律演講和法律點評,通過典型新聞事件讓大家知道法律無時不在、無處不在。

“如果每個公民都有法制的意識,那我們社會就往前走了。”王浩公說,因為隻有法制夢實現了,其他的夢才有可能實現。

“我現在想,我一輩子就隻做這三件事情。”王浩公坦言,堅持做法律公益對於經營的影響很大,就為了准備農夫山泉“標准門”的法律點評,他曾沒日沒夜地搞了兩個多禮拜,“這期間好多當事人找我辦案子,我現在是能不辦就不辦。”

他覺得,公益律師就像是火花,“無數個火花,某一個火花最終會有影響而已,我們做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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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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