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要處理好維穩與維權的關系。要強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權威地位,使群眾由衷感到權益受到了公平對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維護,把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解決好。
三是要重點解決好損害群眾權益的突出問題。此次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對政法系統提出了四個“決不允許”,即決不允許對群眾的報警求助置之不理,決不允許讓普通群眾打不起官司,決不允許濫用權力侵犯群眾合法權益,決不允許執法犯法造成冤假錯案。
四是加大對司法腐敗打擊力度。政法本是公平正義的化身,司法不公和司法腐敗對社會公平公開破壞力極大。針對當前政法系統的腐敗,此次會議提出政法系統要做到對群眾深惡痛絕的事“零容忍”、對群眾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對違反制度者給予最嚴厲的處罰,讓暗箱操作沒有空間,讓司法腐敗無法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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