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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旭:探索“鄰裡自理” 創新社會治理

2013年12月18日08:1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探索“鄰裡自理” 創新社會治理(干部說干事)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創新社會治理體制,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夯實服務群眾的基層基礎,是創新社會治理的重要內容和有效途徑。近年來,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堅持以服務群眾為導向,積極探索“鄰裡自理”模式,動員和組織社區居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管理,推動基層工作由傳統社會管理向現代社會治理轉型,取得了明顯成效。

  探索治理體系創新。群眾既是社會治理的受益者,也是參與者、推動者。崇川區著力調動居民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在社區居委會以下,以居民小組為基礎,以網格化為依托,以打通服務群眾最后500米為目標,組建基礎治理單元——鄰裡,推行“鄰裡自理”。按照“地域相近、樓幢相連、資源相通”原則,以3到10個樓幢、300戶左右為單位設置鄰裡,構建區—街道—社區—鄰裡四級組織架構。每個鄰裡由居民選舉產生“鄰裡和諧促進會”理事長、理事,社區為每個鄰裡配備1名專職社工擔任干事,履行“服務、信息、自治”三項基本職能。這一模式將引導群眾與依靠群眾有機對接起來,大大激發了居民的參與熱情。

  突出黨建引領作用。“鄰裡自理”模式具有自下而上、多向互動的特點,涉及方方面面,必須充分發揮黨組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崇川區堅持把黨組織建在鄰裡上,鄰裡黨支部書記和支部委員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同時,根據黨員數量和樓幢分布情況,優化黨小組設置,通過構建“社區黨委——鄰裡黨支部——樓幢黨小組——黨員中心戶”的組織架構,使黨組織能夠覆蓋千家萬戶,以基層黨建水平的提升促進“鄰裡自理”水平的提高。

  強化基層群眾自理。鄰裡之間的事怎麼辦、怎麼做,應該由群眾自己說了算。崇川區引導每個鄰裡建立居民議事會制度,最大限度地集中民智、激活民力、凝聚民心。居民議的事,不管大事小事都記錄在案,能當場解決的當場解決,不能當場解決的說明原因。為強化居民議事會制度,開展了三項民主實踐活動,即以居民會議、議事協商、民主聽証為主要形式的民主決策實踐﹔以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管理為主要目的的民主自理實踐﹔以鄰務公開、民主評議為主要內容的民主監督實踐,推進“鄰裡自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推動服務力量下沉。著眼於服務居民、促進“鄰裡自理”,崇川區推動全區服務力量下沉到鄰裡。要求全區公職人員、黨員干部到居住地鄰裡報到,亮身份、亮承諾,認領服務崗﹔分批次派駐機關干部到鄰裡,輪流擔任一段時間社工,協助做好進門入戶、信息採集、代理代辦等服務事項﹔將城管、規劃、建設、工商、衛生等力量下移到鄰裡。截至目前,鄰裡自理解決各類社會問題和鄰裡矛盾3400多件,基本做到了矛盾糾紛不出樓道。

  完善鄰裡自理機制。著眼於推動“鄰裡自理”向“鄰裡自覺”提升,崇川區建立了相關制度機制。建立社會化招募、培訓、遴選、服務、評價、激勵等機制,將鄰裡志願服務由行政推動轉為自主行為﹔構建社工培養機制,形成專業社工制度﹔嚴格落實鄰裡工作准入制度,禁止區、街道和社區行政事務進入鄰裡﹔強化完善保障機制,逐步提高社干、社工、輔工等人員待遇﹔構建社會力量整合機制,通過開展區域共建等途徑,最大限度地整合各個方面的人財物力,形成“鄰裡自理”合力。

  (作者為中共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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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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