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覆蓋從現在起到2020年這8年。這是我國能否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順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兩個翻一番”、邁入高收入國家行列和創新型國家行列的關鍵的8年。因此,黨內外、國內外高度關注這次全會,特別是高度關注這次全會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這是因為,總目標不但關乎全面深化改革的前進方向,也是打贏這場攻堅戰的決定性因素。
一、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設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內容引人注目、內涵十分深刻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對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的頂層設計,就其豐富內涵而言,包括兩句話的改革目標總概括、“三個性”的改革方法論、五位一體的具體改革目標、“三個讓”的改革根本目的這4個層次。
第一,兩句話的改革目標總概括就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個簡潔鮮明的總目標,同黨的十八大報告關於“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相比,由於增加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個至關重要的新目標,而格外耐人尋味、引人注目。
關於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和國家在實踐中逐步形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及建立在這些制度基礎上的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等各項具體制度,已被實踐証明是唯一能夠發展中國、發展社會主義、發展馬克思主義的制度體系。我們應當不斷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
這並不意味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些具體制度就不需要進一步完善了。早在20世紀80年代初,我們黨就強調指出:“黨和國家現行的一些具體制度中,還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礙甚至嚴重妨礙社會主義優越性的發揮。”30多年來,經過幾屆中央領導集體的不懈奮斗,這樣的情況發生了很大改變。但是,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要求,仍有很大距離。
由於制度問題更具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所以,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必須以更大的政治勇氣和智慧,不失時機深化重要領域改革,堅決破除一切妨礙科學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弊端,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本次全會《決定》提出的五位一體的全面深化改革具體目標和各項重大改革措施,都是聚焦“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
比如,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各項制度建設方面,重申了完善基本經濟制度,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等。在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建設方面,圍繞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等。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等方面,也提出一系列旨在完善和健全具體制度的重大措施。其中,關於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等,都極具開創性。所有這些,都有利於從具體制度層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可以預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將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於全面深化改革之中,從而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開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
關於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並行不悖、相輔相成的。如果沒有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亦即人的現代化,即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各方面制度都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了,也不等於就能自然而然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所以,正是努力開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呼喚著、倒逼著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盡快實現現代化。
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所強調的治理,早已有之。我們黨執政以來,提出治國理政、民族區域自治等同治理相關的概念。改革開放以來,提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企業法人治理等概念。黨的十六大以來,提出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等概念。本次全會又提出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實現有效的政府治理等概念。國家治理體系,就是對各方面存量的和增量的治理體制機制的總概括、總稱謂。
強調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包括兩個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把我們黨和國家對現代化建設各領域的有效管理,同各種范疇、各種層次、各種形式的多元治理相結合,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化﹔二是強調提高治理水平,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通過經濟市場化、社會法治化、國家政治生活民主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科學化等途徑來實現。同時還要充分利用多種信息化手段和智能化平台來輔助實現。毫無疑問,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最廣泛最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參與國家治理的積極性,必將把走向全面小康社會的國家治理、社會治理提高到新水平、推進到新境界。
第二,“三個性”的改革方法論就是: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這是習近平總書記在去年年底的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會上,作為改革的重要方法論提出來的。此后,他又在多個場合反復強調了這一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把這“三個性”寫入總目標,並體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項部署和舉措之中,這既體現了對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學指導,也體現了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
我國改革開放是分別從農村和沿海試點起步、點線展開的,存在系統性改革不夠、全局性矛盾長期沒有觸及等弊端。從五位一體的全面深化改革來看,協同面更廣、系統性更強,更必須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努力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標相結合、漸進和突破相銜接。隻有這樣,才能使各項改革相互促進、良性互動,整體推進、重點突破,形成全面深化改革的強大合力。
第三,五位一體的具體改革目標就是:加快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先進文化、和諧社會、生態文明。這五個方面,既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建設和發展目標,又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具體目標。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兩個全面”表明,到2020年這8年間,要如期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五位一體的目標,就必須同時實現五位一體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標,后者是為前者的實現提供動力、注入活力的。
同時,還應當充分估計到,深化五位一體的全面改革,就能推動實現進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同人的精神進一步解放的良性互動。就能使我國西部地區以及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從擔心不能與全國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的焦灼中解脫出來﹔使廣大農民從沒有更多財產權利、不能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的后顧之憂中解脫出來﹔使民營企業、小微企業從不能同其他所有制企業平等競爭的不公平感中解脫出來……可以說,在本世紀第二個10年,一旦實現如此廣大人群的精神解放,其勢將引發的我國社會生產力和社會創造活力進一步解放的廣度和深度,恐怕是無法估量的。
第四,“三個讓”的改革根本目的就是: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這“三個讓”中的前“兩個讓”,是對黨的十六大報告精神的重申。“三個讓”中的第三個“讓”,則是對黨的十五大報告精神的重申。這說明,改革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造福人民,讓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重要思想,在我們黨的幾代中央領導集體是一以貫之的。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把這“三個讓”組合起來,作為我們黨領導的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和根本目的,表明我們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全面改革進程中,倡導勞動與資本的統一、效率與公平的統一、財富創造與財富分配的統一,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統一。所有這些,歸根到底都要通過不斷解放思想、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來實現﹔都要通過把社會財富的蛋糕不斷做大,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讓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來實現。旗幟鮮明地提出這樣的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和根本目的,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和長遠指導性。習近平同志在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發表當選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感言時這樣說:“我們要隨時隨刻傾聽人民呼聲、回應人民期待,保証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上持續取得新進展,不斷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在經濟社會不斷發展的基礎上,朝著共同富裕方向穩步前進。”這次全會提出的各項深化改革的部署和舉措,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作出的庄嚴承諾,已經、正在、今后還更多化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實際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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