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麗
導讀:昨日,人力社保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就《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中涉及到的社會保障內容的改革進行解讀。養老金的統籌、養老制度的並軌、社保繳費費率的調整、退休年齡的延遲以及社會保障基金的補充將成為改革中的五個重要“棋子”。在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戰略部署中,社會保障改革的布局初步顯現。
統
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勢在必行
《決定》原文:
堅持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個人賬戶制度,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確保參保人權益,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堅持精算平衡原則。
北青報:全國統籌與一些地方養老保險基金的缺口是什麼關系?
金維剛:由於目前我國各地區社會經濟發展不平衡,各地區之間養老保險政策不統一,單位和個人繳費和待遇水平參差不齊,各地養老保險基金收支與結余不平衡,地方財政負擔也不均衡,養老保險關系在跨省份之間轉移接續方面受到多種因素制約,也不利於在養老保險方面實現社會公平。
去年全國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約2.4萬億元,但各地之間基金積累畸輕畸重現象非常嚴重,全國一半以上的結余資金主要集中在東部少數幾個省市,而中西部地區都要靠中央財政提供不同程度的補助資金來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為此,加快推進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勢在必行。實行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的目的,是在全國各地區實現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的基本統一,並根本解決跨地區流動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及其權益保障問題﹔同時,可以進一步擴大養老保險基金調劑范圍,逐步改變各地區養老保險基金收支與結余不均衡的狀況,提高基金承受能力和資金使用效率。
延
延遲退休將設幾年“緩沖期”
《決定》原文:
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
北青報:何為漸進式?
金維剛:漸進式延遲退休是指將來制定有關延遲退休的政策將採取小步慢走的方式,逐步緩慢地延長退休年齡。假如退休年齡延長一歲需要經過兩年時間,那麼在政策實施之后的第一年隻將退休年齡延長半歲,第二年再延長半歲,以此類推。
此外,在將來有關延遲退休的政策制定並公布之后,還將設定幾年的“緩沖期”,即經過幾年的准備才會正式實施。因此,漸進式延遲退休就是採取比較緩慢而穩妥的方式,逐步延長退休年齡,盡量減小退休政策調整對社會和有關人員所帶來的影響,這是許多國家在提高法定退休年齡方面比較通行的做法。
背景
“延齡退休”:理論與實踐的“博弈”之路
早在2008年11月,人力社保部社會保障研究所就曾表示,有關部門正在醞釀等待條件成熟時延長退休年齡,有可能女職工從2010年開始,男職工從2015年開始,採取“小步漸進”方式,每3年延遲1歲,逐步將退休年齡提高到65歲。在2030年前,職工退休年齡將延遲到65歲。
2010年9月,關於“是否應該推遲退休年齡”的話題再度引發熱議。起因是在《中國的人力資源狀況》白皮書的發布會上,人保部副部長王曉初表示,有專家指出,到2035年中國將面臨兩名納稅人供養一名養老金領取者的情況。之后,就不停地有專家發言,通常都會一石激起千層浪。像中山大學社保研究中心主任申曙光就曾給人社部撰寫過一份關於延遲退休的報告,裡面詳盡指出了延遲退休的利好:“晚退5年,社保基金就可少支付 5年的養老金,同時又多收 5年的養老保險,一來一去就有10年養老保險基金的差距。從全國看,每年減緩基金缺口 200億元。”
而人力社保部一貫的回應是:延遲退休,尚處“紙上談兵”階段。2013年8月,清華大學提出的養老體制改革方案中關於“延遲到65歲領取養老金”的規定,再次引發了關於延遲退休問題的新一輪爭論。
2013年10月,在中國記協舉辦的新聞茶座上,人力社保部副部長胡曉義指出是否會推遲退休年齡,會慎之又慎。但如果單單從維持養老基金的收支平衡這個角度來論述推遲退休年齡視角有些偏窄。更大的社會背景是,去年新增勞動力的數量首次出現了下降,意味著中國勞動力無限供給時代已經結束,如何節約用人、提高人力資源的利用效應提到重要層面。如果在勞動力仍有足夠工作能力時就讓其中斷工作,對人力是極大的浪費,首次在正式場合將人力成本歸結成延遲退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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