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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詳解十八屆三中全會亮點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詳解十八屆三中全會亮點 

本報記者  許志峰
2013年11月15日08:0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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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句句是改革 字字有力度(權威訪談·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

亮點1 改革力度前所未有。《決定》涵蓋15個領域、60個具體任務,句句是改革,字字有力度

記者: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作為《決定》起草和修改的親身參與者,您認為《決定》有哪些值得關注的特點?

楊偉民(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全會通過的《決定》是新一屆黨中央動員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全面深化改革的行動綱領、進軍號角。對於《決定》的特點和蘊含的思想,我理解主要有五點:

一是主題全面。這次會議確定的主題是全面深化改革,這與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前6次三中全會有所不同。盡管前6次會議也都與改革有關,但主題僅是某一方面改革。這次則包括了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以及國防和軍隊改革、黨的建設制度改革。之所以確定這樣的主題,一方面是為了與“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相適應,另一方面也是實踐需要,當改革進入攻堅期、深水區,隻有堅持全面改革,才能繼續深化改革。

二是主線清晰。《決定》提出“6個緊緊圍繞”,分別是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黨建這6個領域的改革主線,反映各個領域改革的基本理念。如第一個主線是“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這就是說,基本經濟制度、市場體系、財稅金融、宏觀調控等經濟領域的所有改革,都要圍繞這個主線來展開和推進。提出每個領域各自特定的主線和方向,不僅全面深化改革總的方向不會迷失,每個領域的改革也不會偏向。

三是重點明確。《決定》的定位是全面深化改革。與此同時,堅持問題導向原則,把經濟體制改革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發揮其對其他領域改革的“火車頭”牽引作用。15個改革任務中,6個是經濟,生態文明體制也與經濟密切相關。經濟佔了所有改革任務近一半。之所以如此,主要考慮是,當前我國存在的問題,根本上說還是發展問題。推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是黨和國家的首要任務。我們正處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階段,下一步發展面臨眾多難題和風險,過去支撐快速增長的條件已經發生變化,我國已到了必須主要依靠改革紅利釋放活力、實現發展的階段。這次把改革的時間目標定位在2020年,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時間相一致,也是這個道理。

四是力度空前。《決定》2萬字左右,涵蓋15個領域、60個具體任務,句句是改革,字字有力度。每一句話的內涵十分豐富,落實下去都會使該領域的體制機制發生重大變化。在起草和修改過程中,有兩個原則讓我記憶深刻,一是隻寫改革,特別是重大改革,發展的任務原則上不寫﹔二是修改時,對於有可能削弱改革力度、弱化改革舉措的,除非理由特別充足,一般不接受。而增加的改革內容,隻要有最大公約數的、有一定共識的都寫上。我聽到很多參會人員說,沒想到,很意外,改革力度前所未有。這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的改革決心和勇氣,體現了新的中央領導集體有膽有識、敢於碰硬、勇於擔當的氣魄。

五是行動扎實。通過一個好的《決定》固然重要,但要把改革任務落實下去,變為經濟社會發展活力,變為國家治理能力,必須抓好落實。這次《決定》的落實是有保証的,體現在:組織落實,明確提出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負責改革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時間落實,鮮明提出到2020年完成《決定》提出的改革任務,改革進程是可檢查、可評估的。這體現了新的中央領導集體抓工作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精神。

亮點2  國家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治理主體多元,方式法治化,不再是簡單命令式、完全行政化的管理

記者: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中,全會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如何理解這一新提法?

楊偉民:這是《決定》的亮點之一,豐富了我國現代化的內涵。過去我們說,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是分別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角度提出的。而國家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是從制度層面提出的現代化目標。這樣,發展的目標與制度的目標就銜接起來了。

我對這個新目標有幾層理解:第一,內涵是全面的,是整個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各方面的治理體制﹔第二,制度是成熟的,國家治理水平是檢驗社會制度是否完善、定型的重要標志,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建設提出了更高要求,改革要形成相對穩定成熟的制度體制,而不是缺乏定勢、變來變去的體制機制﹔第三,主體是多元的,治理與管理的區別就在於治理是政府、市場、社會組織,黨、人大、政府、政協等多元主體一起進行國家治理,而不是僅僅依靠一種力量,因而也是民主的一種表現,這次提出的協商民主就是國家治理體系和能力的重要一環﹔第四,方式是法治的,依法治國,依法治理,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治理方式是法治化的,而不再是簡單命令式、完全行政化的管理。

(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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