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的對外援助始於20世紀50年代初,即使在最困難的情況下,中國也曾慷慨援助過亞非拉很多國家。根據2011年《中國對外援助》白皮書,中國對外援助60余年來,援外金額累計超過2500億元人民幣,幫助發展中國家建成2000多個成套項目,80%左右的對外援助給予了亞洲和非洲。中國在開展對外援助過程中,逐漸形成了一套具有本國特色的指導思想,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不附帶任何政治條件。在1955年召開的亞非會議上,周恩來總理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將“不干涉內政”作為中國處理對外關系的基本准則。這一准則是中國援外不附帶政治條件的理論淵源。1964年初,周恩來總理訪問亞非14國時首次提出了以“平等互利、尊重受援國的主權、絕不附帶任何條件”為核心的中國對外援助“八項原則”。不附加任何條件尤其是政治條件成為中國外援的基本指導原則,也為此后歷屆中國政府所堅持。2009年11月,溫家寶總理在參加中非合作論壇第四屆部長級會議時又一次鄭重地向世界宣告,中國對非洲的支持和援助,過去沒有、將來也永遠不會附加任何政治條件。中國始終堅持援助國和受援國的地位平等,是朋友和伙伴的關系,不是老師和學生的關系﹔是南南合作的關系,不是單向贈與的關系。
然而,有些西方國家和媒體對中國對外援助不附加政治條件的做法表示不贊同甚至指責。究其原因,主要是,中國與西方在對外援助的理念與方式上存在差異性和競爭性,導致西方對中國對外援助的誤解和擔憂加深。冷戰結束后,西方國家在對外援助過程中對受援國的人權、民主、良政等問題愈益重視,要求援助資金促進受援國政治、經濟和社會進步。在實際操作中,西方國家往往在援助中附加政治條件,以便通過援助影響和改變受援國的發展進程與方向。西方國家並不把附加政治條件貶義化,反而認為附加政治條件有助於對援助資金的使用進行規范和引導,對援助過程進行監控,從而更好地實現對外援助的目標。但中國把附加政治條件等同於干涉他國內政、謀求政治特權的手段,認為這樣做違反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中國不接受別國將意識形態、價值觀和發展模式強加於中國,也絕不會把自己的意識形態、價值觀和發展模式強加於別國。中國不附加政治條件的援助為許多原本依賴西方援助的國家提供了新的選擇,使其中一些國家可以拒絕西方國家附加了大量政治條件的援助,從而弱化了西方傳統上通過援助對這些國家所發揮的影響力。同時,隨著中國迅速成為新興援助大國,西方國家將中國援助視為對西方主導的國際發展援助秩序的沖擊。
當前國際上對中國對外援助的批評和指責,其中一些源於對中西不同援助理念的不了解,但也有一些是別有用心的無端指責。比如,有人認為,中國不附加政治條件的外援是為了更方便地獲取受援國的能源、佔領受援國的市場。事實上,非洲出口到中國的石油不到30%。2009年,中國在非直接投資中,礦業投資約佔29%,而美國直接投資中的礦業投資佔到60%。中國還幫助資源比較貧乏的馬裡援建大橋、修路。又如,有人批評中國不附加政治條件的對外援助是縱容受援國政府的腐敗和侵犯人權行為。實際上,在援助過程中,中國政府和受援國政府共同全程參與項目的建設和實施,對援助過程實施監督。而且中國對外援助一般都是以實物形式或工程項目建設方式提供,盡量避免提供現匯,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政府腐敗可能引發的各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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