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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述評之七:城鎮化改革 城鄉共享紅利

記者 高雲才  顧仲陽
2013年11月07日08:0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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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城鎮化改革:城鄉共享紅利

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是新時期堅持以人為本,實現城鄉統籌、產城互動的城鎮化,是節約集約、生態宜居的城鎮化,是公共服務均等、改革紅利城鄉共享的城鎮化

“我們在城裡工作,但不是城市的主人,不敢大膽消費,也不想放棄農村的土地,因為感覺總有一天還要回到農村老家。”安徽農民張浩波在京打工了10年,他道出了很多農民工的心裡話。

截至去年底,我國城鎮化率已達52.57%,城鎮化既面臨前所未有的機遇,也面臨著一系列挑戰。隻有全面深化改革,才能有效解決城鎮化道路上的各種問題。

黨中央提出新型城鎮化道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是新時期堅持以人為本,實現城鄉統籌、產城互動的城鎮化,是節約集約、生態宜居的城鎮化,是公共服務均等、改革紅利城鄉共享的城鎮化。

戶籍制度改革積極穩妥推進

長期以來,由於城鄉戶籍二元制的阻隔,進城務工農民雖然長時間在城市工作、生活,卻無法享受與城市戶籍人口同等的教育、醫療、社保等公共服務。

讓農民工市民化,聲聲呼喚,越來越堅定。

無論是就業還是住房,不管是看病還是社保,農民工都應當享受更到位的公共服務。讓具備條件的農民工逐步市民化,是城鎮化應有之義,是城鄉統籌應有之義。

讓農民工市民化,就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加快改革戶籍制度,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今年5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在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時,提出要出台居住証管理辦法,分類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完善相關公共服務及社會保障制度。

讓農民工市民化,各地情況不同,方法和步驟應該因地制宜。因為,戶籍制度改革非一日之功,需要分批實施、有序推進。

居住証制度,是農民工普遍歡迎的一種制度安排,是戶籍制度與福利待遇鬆綁的一個重要過渡。居住証可給外來人口逐漸增加一些應有的權益,同時又避免給流入地造成過大的沖擊。上海、深圳、杭州、廣州等地相繼出台政策,讓流動人口在勞動就業、醫療保險、子女教育等方面逐步享受應有的待遇。

在6月26日召開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作了《國務院關於城鎮化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提出我國將全面放開小城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逐步放寬大城市落戶條件,合理設定特大城市落戶條件,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

農民工市民化,可以住有所居——2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可以病有所醫——我國已建立起全球最大、覆蓋13億人的醫保體系,今年,新農合大病保障擴容,肺癌、尿毒症等20種大病納入保障范圍,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開始試點﹔還可以老有所養——到2012年底,我國新農保、城居保兩項制度擴展至全國,標志著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主要制度從此建立。

(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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