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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延遲退休可應對勞動力減少

稱近期就養老保險改革召開過交流會,但“多部門就延長繳費年限達成共識”報道不准確

2013年10月22日09:07   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人社部:延遲退休可應對勞動力減少

新京報訊 (記者魏銘言)昨日,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公開表示,延遲退休年齡,考慮的不僅僅是養老金的長期收支平衡,更大的背景,是隨著老齡化社會加速,中國的新增勞動力已開始減少。

胡曉義在昨日下午由中國記協舉辦的“‘中國夢’與社會保障”中外媒體新聞茶座上做出上述表示。雖然沒有明確“延遲退休年齡”已是國家即將實施的新政,但此番表述,亦表明人社部贊成“延遲退休年齡”的態度。

上周,養老體系改革頂層方案設計者之一,中國社科院世界社會保障中心主任鄭秉文教授在接受新京報專訪時就明確表示,延遲退休年齡,是遲早的事﹔而且,(政策實施)越早越好。

■ 焦點

延遲退休可節約勞動力資源

昨天,面對媒體再次拋出的“中國是否要延遲退休年齡”問題,胡曉義詳細闡述了目前官方對“延遲退休年齡”的考慮。他表示,有媒體將“延遲退休年齡”解讀為政府是為了養老金的長期收支平衡,“這是一個考慮,但僅僅因此而延遲退休年齡,這個詮釋太狹隘了”。

胡曉義說,還有一個更大的宏觀背景,就是中國勞動力已經結束了無限制供給的時代。“去年,中國的新增勞動力首次出現下降,這意味著,我們不可能再無限制地使用勞動力,要節約勞動力資源”。

據胡曉義的分析,延遲退休年齡,將是中國今后節約勞動力資源的一個重要途徑。他說,“如果我們在勞動者還有足夠勞動能力的時候,就中斷了市場鏈條,切斷了人力資源運轉的效應,這是一種極大的浪費”。

不過,胡曉義同時強調,在延遲退休年齡同時,國家應該出台配套政策,著力開放實施中年及更大年齡段勞動力適合的工作崗位,以保障這部分人群充分就業。

養老保險繳費規則還需研究

近日,多家媒體報道稱,在養老體系改革頂層設計方案中,針對延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目前最低為15年),多部門已經達成共識。

昨日的座談會上,胡曉義指出,上述報道並不准確。他說,幾天前,人社部確實就養老保險改革頂層設計召開過內部成果交流會,探討7家平行研究機構(包括4家國內機構和3家國際機構)改革研究方案。“這次會議上,隻有成果交流和專家觀點交鋒,出席的相關部門對具體問題沒有發布任何意見。因此,稱‘多部門就延長養老繳費等達成共識’不准確。”

那麼,延長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到底有無必要?胡曉義說,目前在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居民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都是15年。同時,每多繳一年,養老金就相應增加。但是,多繳多得的基本養老保險政策還存在宣傳不足,激勵性不夠等缺憾,讓不少參保者隻願意繳足最低繳費年限。

綜觀其他國家,胡曉義介紹,有些國際規定了領取全額養老金的門檻,是要繳費滿30年、37年,甚至40年,否則,獲得的養老金水平將遞減。“對比我國現行制度,有些國家是在40年以下做減法,我國則是在15年以上做加法,其實機理是一樣的”。

中國要選擇哪種養老保險繳費規則?胡曉義稱,這個問題很敏感,要考慮現有制度本身的發展歷程,也要考慮中國人的接受習慣,還需深入研究。

“以房養老”不會取代養老保險

胡曉義昨日意外回應近期引發全民吐槽的“以房養老”話題。

雖然,首先強調人社部並不負責“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制度設計,但胡曉義表示,願意發表一下個人對“以房養老”引發社會熱議的看法。

“國務院提出探索‘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主要目的可能幫助老年人手中的不動產增強流動性,變成可支配的資產。”胡曉義指出,“以房養老”,僅僅是給有房產有條件的老年人多一種選擇,並非基本或主流的養老方式,更不會取代基本養老保險的制度設計。

“所以,‘以房養老’不應持續成為社會對養老問題關注的焦點”,胡曉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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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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