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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會前瞻:如何明晰政府與市場社會的邊界?

丁元竹

2013年10月15日11:06   來源:中國發展觀察雜志社

原標題:如何明晰政府與市場社會的邊界?

  (三)不斷提高政府的監管能力

  政府對於基本公共服務績效的監管的核心是,它必須清晰地知道社會組織和企業承擔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的能力和提供的效果,否則它無疑就會把控制基本公共服務績效的責任拱手交給了社會組織和企業,這就不是一個簡單將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轉移給私人或社會的問題,其中還包含著政府責任遭到破壞的風險,如果社會組織和企業沒有足夠良知的話。事實上,大部分情況下,社會組織和企業都有自己的利益,不僅僅是市場有自己的利益。醫改的教訓是,“醫療回扣、腐敗窩案,媒體曝出的福建漳州醫療腐敗案,內幕驚人。從2013年年初至今,市直區縣73家醫院涉嫌醫療腐敗,包括22家二級以上的醫院無一幸免,全部涉案。案件背后設涉及是醫療購銷體制性的問題。以藥養醫被眾多媒體解讀為造成藥價虛高的根本原因而備受詬病。醫院的發展,不是醫就是藥兩條路,政府給的錢有限,醫院可能就把它盯在藥品上。”

  政府把責任和權力交給市場、社會,中央政府把權利和責任交給地方政府,雖然在服務方面的投入減少了,但是在監管方面的投入不能隨之減少,而且必須增加。從美國的經驗來看,“大社會”建設的結果之一是許多政府項目的實施效果令人失望。政府不僅要為社會組織和企業承擔政府服務提供環境,也要加強自身內部的建設,包括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大數據掌控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的效果,一個精明、為公眾滿意的政府必須是一個內部運作能力極強的機構。

  作者系國家行政學院決策咨詢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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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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