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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民軍:中國政府在中印邊境戰爭期間和平解決邊界爭端的努力

2013年10月09日15:10   

﹝收稿日期﹞2013-05-08

﹝作者簡介﹞康民軍,歷史學博士,副教授,河北工業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300401。

*本文為河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HB2011QR40)的階段性成果。

①參見康民軍《試析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印關系惡化的原因》(《當代中國史研究》2003年第1期)和《地理原則能論証“麥克馬洪線”的有效性嗎?——評析20世紀五六十年代印度政府對“麥克馬洪線”的一個觀點》(《南亞研究》2009年第3期)。

②此前,中國政府為維持邊境地區的和平,把“麥克馬洪線”視為雙方的實際控制線加以遵守,中國軍隊並沒有越過該線。﹝摘要﹞1962年10月20日中印邊境戰爭發生后,中國政府並沒有放棄談判解決中印邊界問題的政策,仍採取實際行動推動邊界爭端的和平解決。盡管印度政府沒有接受中國政府提出的中印邊境停火安排及為解決邊界問題進行談判的建議,但中國仍採取了率先停火並回撤部隊的措施。而印度在中印邊境戰爭中遭到了沉重打擊,不得不暫時擱置邊境地區的推進政策,中印邊境的局勢緩和下來。

﹝關鍵詞﹞中印邊界邊境戰爭中國政府和平解決

﹝中圖分類號﹞D82913﹔K2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4952(2013)05-0065-08

對20世紀五六十年代的中印邊界爭端,學術界一直有不同的認識。一些學者對中國政府是否真正主張談判解決邊界問題,是否努力維持邊境地區穩定和避免武裝沖突加劇仍持懷疑態度。事實上,中國政府一直主張談判解決邊界爭端,主張在邊界問題解決前雙方遵守爭端發生時的實際控制線。在中印邊境戰爭發生后,也沒有放棄談判解決邊界問題的政策,更沒有把戰場上的勝利當成談判的籌碼。中國當時進行自衛反擊作戰完全是被迫的①,只是在印軍一再越過實際控制線向中方挑舋的情況下,為了向印方表明:邊界爭議隻能通過和平協商求得公平合理的解決,想通過武力入侵造成既成事實迫使中國承認印度單方面的主張是辦不到的。因此,在中印邊境戰爭期間,中國政府仍採取實際行動以推動邊界爭端的和平解決。

一、1962年10月24日中國政府提出三項建議

1962年10月20日,中國軍隊發起中印邊境自衛反擊作戰,幾天內便給盲目相信“中國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訴諸武力”﹝1﹞的印軍以沉重打擊。在中印邊界東段的門隅,中國軍隊全殲侵入“麥克馬洪線”以北克節朗河谷的印軍第七旅,並越過“麥克馬洪線”②進佔六世達賴出生地達旺﹔在察隅,越過“麥克馬洪線”逼近瓦弄(清政府和民國政府曾在瓦弄南面樹立界標﹝2﹞)。在中印邊界西段,則清除了印軍在1959年實際控制線中國一側建立的大多數據點。﹝3﹞

在軍事上進行必要的反擊后,中國政府提出停止武裝沖突、和平解決邊界爭端的建議。1962年10月24日,中國政府發表聲明:中國政府本著和平解決中印邊界問題的一貫立場,鄭重提出以下三項建議:第一,雙方確認中印邊界問題必須通過談判和平解決。在和平解決前,中國政府希望印度政府同意,雙方尊重在整個中印邊界上存在於雙方之間的實際控制線,雙方武裝部隊從這條線各自后撤20公裡,脫離接觸。第二,在印度政府同意前項建議的情況下,中國政府願意通過雙方協商,把邊界東段的中國邊防部隊撤回到實際控制線以北﹔同時,在邊界的中段和西段,中印雙方保証不越過實際控制線,即傳統習慣線。有關雙方武裝部隊脫離接觸和停止武裝沖突事宜,由中印兩國政府指派官員談判。第三,中國政府認為,為了謀求中印邊界問題的友好解決,中印兩國總理應該再一次舉行會談。在雙方認為適當的時候,中國政府歡迎印度總理前來北京﹔如果印度政府有所不便,中國總理願意前往德裡,進行會談。﹝4﹞周恩來在當天給尼赫魯的信中重申了上述建議,並希望尼赫魯作出積極響應。﹝4﹞(p112)

但印度政府當天發表的聲明卻拒絕了中方的三項建議,認為印方已在先前的照會和聲明中表明了態度。印度政府的立場是:第一,印度政府堅持和平與和平方法,一直尋求通過會談和討論解決同中國的邊界分歧。第二,在1962年10月16日給中國政府的照會中,印度政府曾建議,在緩和緊張局勢和為進行有意義的會談以及討論解決邊界分歧而創造適當氣氛前,恢復1962年9月8日中國“入侵”前的東段邊界現狀。第三,在那之后,中國政府卻於1962年10月20日晨,向印中邊界全線各點投入大量兵力並擴大了沖突。中國軍隊在邊界各段都進入了印度“領土”並仍在向前推進。印度不能也不會接受這樣一種狀態:中國軍隊不斷“侵入”和“佔領”印度大塊領土,並以此作為強行按照他們的條件解決問題的籌碼。第四,中方從其所謂的實際控制線后撤20公裡的建議是毫無意義的。第五,如果中方和平及和平解決分歧的信念是真誠的,那麼就讓他們至少后撤到1962年9月8日以前在邊界全線所處的位置。然后印度將准備在雙方同意的任何級別上舉行會談和討論,達成應採取的一致措施,以緩和緊張局勢和糾正單方面用武力改變印中邊界現狀所造成的局勢。第六,印度一直准備通過會談和討論解決分歧。第七,印度將准備在雙方商定的日期歡迎中國總理或任何適合的中國政府代表,如果中國和平解決分歧的信念是真摯的,並接受上述第五點中提出的建設性建議。﹝5﹞1962年10月26日,印度政府在給中國政府的照會中更強硬地表示:“印度政府堅持以前的立場,即在考慮進行任何會談之前,必須恢復1962年9月初的狀況。”﹝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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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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