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龐革新:讓依法治稅成為行為習慣和思維方式

2013年09月24日16:24   來源:海南日報

原標題:讓依法治稅成為行為習慣和思維方式

依法治稅存在的問題

宏觀環境有待改善。一是部分納稅人納稅意識和稅法遵從度不高,希望鑽政策漏洞。二是個別地方存在干擾稅收執法情況。為完成收入任務和考核指標,個別地方要求稅務部門收過頭稅,或不收結轉下年,按任務收稅和要求稅務部門越權減免情況時有發生。三是個別領導干部法治觀念薄弱,特權思想嚴重,特別是遇到用法律約束自身或本部門行為的時候就抵觸,不想執行。四是稅法的宣傳和普及程度還不夠,稅收執法手段和措施還有待完善,對稅收征管還存在局限性。

稅收法律體系和制度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一是稅收法律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二是全國稅收政策出台后,省級相應的實施細則未能及時跟上。三是一些稅收規定沒有根據實踐發展及時修訂,一定程度上存在著合理不合法和合法不合理的情況。四是有的規范性文件違反上位法或是脫離實際,可行性不強。

違法征稅行為時有發生。一是個別干部不嚴格按稅收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辦理,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根據個人意願曲解稅收政策,有法不依,搞變通。二是程序意識薄弱,不講程序,不守程序,拍腦袋決策,拍胸脯辦事。三是一些干部綜合能力不強,綜合素質不高,不能正確解讀稅法精髓,不能很好地運用法律法規解決實際問題。四是不作為、濫用稅收執法權違規減免稅、不征或少征稅款等違法行為時有發生,“人情稅”還有一定市場,有的甚至利用職權,以稅謀私,嚴重損害稅法權威。

推進依法治稅的建議

積極營造良好的依法治稅的環境。一要加大稅法宣傳和普及力度。及時發布和正確解讀稅收法律法規,告之納稅人權利義務,曝光納稅人違反稅法行為,讓廣大納稅人知法、敬法、守法。二要嚴格依法納稅,堅決抵制“過頭稅”和“人情稅”。稅務部門要嚴格依法征稅,按照組織收入的原則,做到應收盡收、應優盡優、應免盡免、應退盡退,抵制違法干擾,創造公平平等的稅賦環境。三要提高稅務干部依法治稅的整體水平。將法律培訓作為干部必修課程,促使廣大干部在提高業務水平的同時,對憲法、法律和稅收法規的了解、理解以及運用法律法規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不斷提高,自覺守法的意識不斷增強。

完善稅收法制和制度建設。一要加快稅收立法。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現狀,積極推動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等地方稅立法進程,做好其他稅種立法的前期准備工作,不斷提高稅收立法科學化、法制化水平。二要加快稅收法律配套制度的完善。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建立我省完善貫徹國家稅收法律的配套措施和意見,及時做出稅法的正確解讀和實施意見,提高稅法的可操作性和可執行性。三要規范稅收規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稅收規范性文件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以及集體審議、異議處理、備案登記、監督檢查、定期清理等制度,確保稅收規范性文件符合上位法規定,並注重與相關制度規定之間的協調一致。

讓依法治稅成為一種行為習慣和思維方式。一要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就是要按照法治的觀念和邏輯來觀察、分析和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尊重法律權威,嚴格依法辦事,自覺堅定地按照法律規定用權履職,開展工作。二要增強程序意識。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是法治的兩大要件,沒有程序公正就沒有實體公正。稅務干部一定要高度重視程序問題,切實增強程序意識,真正做到懂程序、講程序、按程序辦事。三是要克服特權思想。平等是法律的生命,隻有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才有權威和公信力。稅務干部特別領導干部要避免以言代法、以權壓法,要牢牢記住,人民賦予的權力是用來為人民謀福利的,不是謀一己或小團體之利,不允許存在享受特權不受制約的特殊人群。四是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証、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稅收減免、重要行政審批、重大稅務案件查處及“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的必經程序,做到依法科學民主決策。總之,在干事前先想到有沒稅收法制依據,執行時是否遵守稅收法制,結果是否符合稅收法制要求,逐步形成法治的思維,使依法治稅成為你個人生活、學習一樣的一種行為習慣,自然而然地本能去遵循。

加大對稅收違法行為的監督制約和處罰。一是規范自由裁量權,加強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監督。明確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裁量權適用規則和裁量基准,重點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逐步規范核定征收、稅務審批等領域的行政裁量權,最大限度減少執法隨意性。二是推進內控機制建設。充分發揮巡視檢查、督察內審、執法監察、內部審計、行政復議等綜合監督作用,將預防腐敗和規范執法的要求有機結合起來,加大內部監督力量,強化內部制約和考核。三是加強外部監督。向社會定期公開雙定戶、非正常戶、減免稅等情況,暢通舉報渠道,聘請廉政監督員,方便納稅人監督﹔自覺接受人大、審計、財政等部門監督。四是加大責任追究力度。認真落實執法責任制,確保權力與責任一致,監督與責任挂鉤﹔對違法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營造廉潔從稅氛圍。

(作者系海南省地方稅務局副局長)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楊麗娜、謝磊)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