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科學發展筑穩定,改善民生促和諧
堅持發展是第一要務,以全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筑穩定,用改善民生的實際舉措促和諧,贏得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在創建活動中,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立足實際,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緊緊抓住發展這個第一要務,圍繞全縣工作大局,進一步深化對縣情的再認識,不斷優化發展思路,積極調整工作重心,通過積極跑項目、爭資金,下大力氣改善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統籌推進教育、醫療衛生、文化、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
4、立足實際,加強協調,有效解決影響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
在具體的創建過程中,縣委、縣政府努力把創建活動與當前全縣經濟社會各項工作結合起來,與解決影響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矛盾和問題結合起來,從有利於經濟發展、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角度出發,解決了一些實際問題。由縣委組織部牽頭,開展結對幫扶活動,集中解決了部分群眾吃水、行路、入學等具體困難。由縣政法委牽頭,溝通和協調相關部門解決了群眾反映的征地、拆遷、市政建設、游牧定居、社會保障等熱點、難點問題。加強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嚴厲打擊刑事、治安案件,有效化解和消除各類社會矛盾,切實增強了各族群眾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5、加強宗教事務社會管理,努力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
在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管理的同時,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努力探索、創新宗教事務社會管理新路子,進一步提升依法管理和內部管理相結合的“平安寺院”建設活動水平。一是通過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制度建設,促進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在“平安寺院”建設中,初步建立了分級管理、社會監督評議、動態化備案等寺院社會管理和民主管理的新體制、新機制。在加強寺院內部管理方面,幫助完善寺院民管會章程、僧人愛國守則等規章制度,使寺院管理步入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約束人的正確軌道。二是在“平安寺院”建設活動中,注重解決宗教領域的民生問題,努力實現宗教領域的公共服務均等化。當前,“寺院是社會基層組織,宗教教職人員是國家公民,理應同其他社會組織和成員一樣享受社會公共服務”的理念已成為共識。縣委、縣政府相繼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把寺院納入到社會公共服務體系中,如把解決寺院通路、通水、通電、通訊和修繕,切實改善寺院環境和設施條件等納入了當地基礎設施建設﹔把報刊、廣播、電視進寺院納入了當地宣傳文化陣地建設﹔把解決宗教教職人員的養老、醫療、低保等納入了社會保障體系等,做到了應保盡保。鼓勵和支持宗教界發揚愛國愛教、團結進步、服務社會的傳統,支持他們為民族團結、社會發展和祖國統一多做貢獻。
6、抓典型確保創建工作深入開展
大力培育和表彰民族團結進步模范是確保創建工作深入開展的重要舉措。河南縣高度重視民族團結進步模范的引領作用,在發揮老典型作用的基礎上,不斷發掘、培育新典型,大張旗鼓地進行表彰獎勵。柯生鄉香扎寺民管會副主任尕藏龍德合被中央統戰部、國家民族宗教事務局授予首屆創建和諧寺觀“先進個人”稱號,香扎寺阿衛倉被評為全省“平安寺院”建設先進個人,兩名寺院民管會成員被評為全州“維穩先進個人”,兩座寺院榮獲全州“寺院維穩先進集體”。同時還涌現出了羅藏陳列、河南縣蒙藏醫院等一批民族團結先進個人和集體。
(作者為中共河南縣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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