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理論影響中國
科斯1910年出生在英國倫敦,1929年進入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學習﹔1964年之后,科斯一直擔任美國芝加哥大學教授。
經濟學家張五常說,上個世紀30年代的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和60年代的芝加哥,是經濟學發展最好的兩個時期和地方。“100年來,在時間上最幸運的經濟學者是科斯”。
而讓科斯獲得諾貝爾獎的兩篇文章,1937年的《企業的性質》,上世紀60年代的《社會成本問題》,也恰是在這兩個不同階段寫下的。
在《企業的性質》中,科斯在經濟分析中引入了交易費用的概念,他解釋了為什麼有時候價格機制決定了資源配置,而有時候企業家決定了資源配置。交易費用的引入使得人們意識到,市場的運行並不是免費的,價格機制也並不免費,而企業的出現節約了交易費用。
企業既然節約交易費用,是不是企業會越來越大呢?科斯認為企業存在著“組織成本”,雖然節約了交易費用,但帶來了“組織成本”。
科斯的另一篇重要論文《社會成本問題》則撰寫在芝加哥時期,科斯從討論牛吃了農夫的庄稼,會不會導致牛肉或庄稼的成本變化出發,得出在權利界定明晰、交易費用為零的情況下,資源的配置是不受法律判定影響的﹔而在交易費用為正的情況下,不同的制度安排,配置資源的效率各不相同。
另一名經濟學家諾思,1993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將其歸納為“當交易費用為正時,制度是重要的。”
科斯的論文刺激了后來的學者展開對產權和制度選擇的深入研究。人們若要合作,首先要弄清楚各自有什麼資源,這就是產權的界定﹔而產權的界定,可以是原本外部性的問題內部化(即由牛吃庄稼損害了農夫的利益,變為牛吃庄稼降低了牛主人的收益)。
由此開始,產權理論得到廣泛研究和運用。
上個世紀70年代以來,全球各個封閉國家紛紛開展市場化改革,厘清原本並不清晰的產權、政府和企業的邊界。這也使得科斯的理論在中國獲得了比在美國更高的認同和反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