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 霄
當前,中國發展正面臨著一系列社會難題,如公平正義怎麼保障、收入分配怎麼改革、食品安全怎麼監管、養老問題怎麼破解、道德失范怎麼治理、干部作風怎麼改進、環境惡化怎麼扭轉等等,這些問題躲不開、繞不過。由中宣部理論局組織編寫的通俗理論讀物《理性看 齊心辦——理論熱點面對面2013》,對這些問題進行了深入淺出地分析。解決這些問題出路到底在哪裡?讀了這本書后,筆者認為,樹立法治思維,善於運用法制手段,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策。運用法制破解社會難題,就是將社會問題納入到法制化軌道,利用其權威性和強制性找到解決問題的出路。
第一,要有法可依,這是破解社會現實難題的前提。我國已經初步建立了以憲法為核心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框架,基本上實現了有法可依。但對於一些社會難題所涉及的領域尚欠缺法律的規范,或者法律存在滯后現象,這使得很多糾紛不能從法律獲得直接救濟,在其他領域也不能得到合理的解決。比如怎麼扭轉環境惡化問題,我國目前已有近30部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並且加入了28個國際條約和協定,相比之下環境保護法是近年來法律出台頻率最高的領域。但據統計,“十一五”期間,環境信訪30多萬件,行政復議2614件,相比之下,行政訴訟隻有980件,刑事訴訟隻有30件,真正通過司法訴訟渠道解決的環境糾紛不足1%。為何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這麼難?歸根結底是現行環保法律存在不少“短板”的原因。有的法律問題無法可依,比如土壤環境保護法律基本空白,標准體系不健全,可操作性很差﹔有的內容無法適應新形勢,標准過低,尺度過寬,比如依《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企業最高隻能處以違法損失30%的罰款,難以適應當前經濟形勢下對污染治理的經費需求。所以要解決社會難題需要進一步加強立法的合理性、全面性、及時性、嚴密性和協調一致性,使立法更加科學公正、與時俱進,真正反映社會生活的基本規律,並盡量避免過於滯后。
第二,要有法必依,這是實行法治的中心環節。當前,在中國現實生活中對已制定的法律的執行和遵守仍不理想,有法不依的現象比比皆是,這是實行法治的主要障礙。破解社會難題,有法必依是整個社會的事,一方面要求處於法律關系當中的主體要普遍守法,按照法律的規定辦事﹔另一方面要求執法、司法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也要嚴守職責、依法辦案,保障既定法律的實施。比如,如何解決養老難題,必須將現有法律執行到底。當前,隨著中國社會日益步入老齡化階段,“四二一”家庭普遍涌現,據統計,我國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包括獨居)的比例已達49.7%。大中城市的老年人空巢家庭(包括獨居)比例更高,達到56.1%。養老問題日益突出。《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已經正式實施。此次修訂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規定,“家庭成員不得在精神上忽視、孤立老年人”,特別強調“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要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人”。盡管這一被稱為“常回家看看法”的條款在如何操作實施上還存在著諸多問題,學界對此也有不同的聲音,但我們不能因噎廢食。既然立了法,就不能因為執行起來有難度就讓它成為一紙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