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有“針對性” 體現公正司法——專家解讀中央政法委首個防止冤假錯案指導意見
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嚴防錯捕、錯訴、錯判
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建立健全合議庭、獨任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權責一致的辦案責任制,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范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同時還要求明確冤假錯案標准、糾錯啟動主體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錯案的責任追究機制。
“沒有責任的司法很危險,也很容易受到外部干預。”陳衛東認為指導意見的這一要求,有助於建立責任司法,強化辦案人員責任心,促使他們“膽戰心驚、小心翼翼地求証”。
幾起冤假錯案發生后,社會輿論一直呼吁追究辦案人員的責任。浙江省公安廳廳長劉力偉在對杭州兩起錯案進行反思時表示:“對於造成冤假錯案的責任人,無論在職還是退休,無論是否離開公安系統,都要追究到底!”
破案率、批捕率、起訴率、定罪率……司法實踐中一些政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一味追求各種“指標”的做法,指導意見也予以批判,要求不能“片面追求”而要“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符合司法規律的辦案績效考評制度”。
指導意見對責任司法的強化也被專家視為“中國司法走向獨立的重要基礎”。
“刑事案件考評機制也是冤假錯案形成的重要誘因之一。”趙秉志建議建立以尊重訴訟規律為基礎,長效化、客觀化、規范化的績效考核機制,使刑事案件辦理實現法治水准的全面提升。
“防患於未然”尤為重要
趙秉志指出,中央政法委出台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這還是第一次。指導意見總結了我國近幾年查處、糾正的一些冤假錯案司法實務中存在的問題,針對性特別強。既涉及理念問題,又涉及具體的司法措施或制度,甚至還涉及責任追究,是一個比較全面的規定。
“相繼出現的刑事冤假錯案給公正司法帶來前所未有的挑戰。相比較錯案的糾正,如何‘防患於未然’顯得尤為迫切和重要。”陳衛東說,目前出現的一些冤假錯案都是十多年前的錯誤判決造成的,當時還存在疑罪從有等法治理念上的一些問題。
專家們普遍認為,如果意見能夠得到切實執行,將對冤假錯案的發生起到有效防范作用,公正司法所追求的“絕不冤枉一個好人”也將最大程度實現。(新華網北京8月13日電 參與採寫陳菲、崔靜、趙超、史競男、崔清新、鄺西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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